大洋網訊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紀念祖先的傳統節日, 隨著清明節臨近, 不少港澳同胞等攜帶燒豬、水果等動植物產品回鄉祭祖。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出入境旅客:新鮮水果、肉製品等動植物產品屬於國家禁止攜帶進境物品, 切勿攜帶入境, 以免截留受罰, 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記者從廣州天河檢驗檢疫局瞭解到, 清明前後, 不少港澳同胞等會攜帶燒豬、燒肉、水果等動植物產品回鄉祭祖。 但肉製品、水產品、禽蛋、新鮮果蔬等都是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中的物品,
關於其他禁止攜帶入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 入境旅客及廣大市民可對照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 及早瞭解, 自覺遵守, 共同維護我國農林牧漁業生產和生態環境安全。
一、動物及動物產品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