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以後, 還會一起撫養孩子嗎, 還會讓孩子和另一方見面嗎?可能有些朋友會說:會的!也有些朋友不會!
上個星期日,
我參加了一位老人的葬禮時,
碰到了有7年沒有見過的朋友蘇朋。
她和我是發小,
7年前和前夫離婚後就去了南寧,
然後我們就很少聯繫了!
現在她又二婚了, 還有了個小公主!和前夫生的兒子已經16歲了, 前夫是在她月子裡就出軌了!然後兩人磕磕碰碰地過了7-8年, 實在是過不下去了, 只好離了!兒子呢, 從小就是蘇朋自己帶的, 前夫很少理, 所以離的時候, 她不捨得把兒子留給前夫,
那天, 有人問她, 現在他兒子和他爸爸還見面嗎!她說:見啊!為什麼不見!不給見是錯的!
我以前以為她不會和前夫再有聯繫了, 因為當時他倆離婚的時候, 她那麼恨這個男人。
她說, 孩子的爸爸始終是他的爸爸, 不能說斷絕關係!而且孩子的爺爺對孩子很好,
而我認識的另外一對夫妻, 他們離婚是因為那女的提出來的, 大概是女方已經有新歡了, 所以男方很恨女方;不給孩子和女方接觸。 有一次, 男方需要出差兩天, 就把孩子寄放在我的鄰居家裡。
鄰居也覺得好冤!好心辦了錯事!這對孩子的傷害得有多大!
兩個人離婚是兩個人的事, 孩子就成了犧牲品。 有句話是:覆巣之下安有完卵?兩夫妻, 實在是過不下去了, 也沒有必要再勉強彼此, 但是怎麼保護孩子, 這個可是不能不考慮的!
育兒小貼士:離婚總會給孩子帶來父愛或母愛的缺失。 這時幫助孩子維持對另一方的良好形象很重要, 不要讓孩子在心裡埋下怨恨的種子。 要告訴孩子, 父母的離婚不是因為他不乖, 爸爸媽媽還會像以前那樣愛他, 陪他一起長大。
為了孩子, 父母親在離婚後最好能消除之前的怨恨、冷漠與隔絕, 互相寬容、互相認同, 並在孩子面前維持一種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