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一直被認為是宋代程朱理學迫害女性的直接罪證, 因為要求女子寧死也要守貞節, 是十分不人道的。 但是, 歷史真實或許並非這般想當然, 程頤、朱熹等理學大儒雖然有推崇封建思想的過失, 但也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後代“進步分子”妖魔化了。
“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最早出現在《二程全書·遺書二十二》, 有人問程頤:“寡婦孤苦無依, 能否改嫁?”程頤說:“有人怕凍死餓死, 才用饑寒作為藉口。 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 ”表面上看, 這是在要求女子守貞節, 但實際上是在借此表達“君子當捨生取義”的觀點。 朱熹也說過“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 是在《與陳師中書》裡:“……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 自世俗觀之, 誠為迂闊, 然自知經識禮之君子觀之, 當有知其不可易也。 ”閱讀原文不難看出, 這與孟子的“富貴不能淫, 貧賤不能移, 威武不能屈”, 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誰無死, 留取丹心照汗青”,
明朝到民國延續了幾百年的“貞節牌坊”,
南宋盛行的程朱理學是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和歷史原因的。
作為“男女平等、崇尚自由”的絕對擁護者, 筆者無意給程朱理學翻案, 只是希望讀者理性看待歷史, 不要人云亦云, 不要非黑即白, 不要只看表面, 不深究原因。 特定歷史事件要放在特定歷史背景下去看才會更明朗。 “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在宋朝有其積極的意義, 不能完全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