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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二十四史,還是二十五史

導讀:究竟是二十四史, 還是二十五史, 正史是怎麼回事?

三國時期社會上已有“三史”之稱。 “三史”通常是指《史記》、《漢書》和東漢劉珍等寫的《東觀漢記》。 《後漢書》出現後, 取代了《東觀漢記》, 列為“三史”之一。 “三史”加上《三國志》, 稱為“前四史”。

歷史上還有“十史”之稱, 它是記載三國、晉朝、南朝宋、南朝齊、南朝梁、南朝陳、北魏、北齊、北周、隋朝十個王朝的史書的合稱。

後來又出現了“十三代史”。 “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記》、《漢書》、《後漢書》和“十史”。

到了宋代, 在“十三史”的基礎上, 加入《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 形成了“十七史”。

明代又增以《宋史》、《遼史》、《金史》、《元史》, 合稱“二十一史”。

二十四史的出現

清朝乾隆初年, 刊行《明史》, 加先前各史, 總名“二十二史”。 後來又增加了《舊唐書》, 成為“二十三史”。 後來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出來的《舊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 經乾隆皇帝欽定, 合稱“欽定二十四史”。 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欽定二十四史》, 是中國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規模匯刻。

正史和二十四史

“正史”之名, 始見於《隋書·經籍志》:“世有著述, 皆擬班、馬, 以為正史。 ”清代乾隆皇帝欽定“二十四史”, “正史”一稱即專指“二十四史”。 按《四庫全書》的規定, 正史類“凡未經宸斷者, 則悉不濫登。 蓋正史體尊, 義與經配, 非懸諸令典, 莫敢私增”, 即未經皇帝批准, 不得列入正史。

二十四史總共3229卷, 約有4700萬字。 它記敘的時間, 從第一部《史記》記敘傳說中的黃帝起, 到最後一部《明史》記敘到明崇禎17年(西元1644年)止, 前後歷時4000多年, 用統一的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

二十四史的內容非常豐富, 記載了歷代經濟、政治、文化藝術和科學技術等各方面的事蹟。

伊洛河畔看春秋:民國九年, 柯劭忞撰《新元史》脫稿, 民國十年(1921年)大總統徐世昌以《新元史》為“正史”, 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 但也有人不將新元史列入,

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一。 或者, 如果將兩書都列入正史, 則形成了“二十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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