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推行的“攤丁入畝”政策, 被當時的御用文人們稱之為“良法美政, 歸於大同而無業貧民永沐”, 更作為清朝統治階級標榜自己的恩政惠民事蹟載入史冊。 因此, 清朝各種文獻, 如清三通、清會典等都不惜筆墨, 大肆加以渲染。
當時, 毋庸置疑, “攤丁入畝”政策作為一項順應歷史潮流的變革, 是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它將中國近兩千年來的封建賦役徵收引向丁地合一的趨勢, 取消了徭役, 並在法律上廢除了封建人頭稅, 從而極大地削弱了封建依附關係。 此外, “攤丁入畝”的政策客觀上減輕了無地少地者的負擔, 這有利於緩和階級矛盾及鞏固當權者的統治基礎。 但由於“攤丁入畝”政策從一開始就被打上了封建主義的烙印, 因而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由封建社會自身的缺陷而產生的社會根本問題。
中國古代一直有人丁稅(或叫人頭稅), 因為每戶家庭的土地是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