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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遇見“李鬼”酒司機 偽造證件二進宮

去年駕駛證上叫黃某某, 今年的駕駛證上又叫胡某某, 可本人卻姓劉。 10號晚上, 嶗山交警在夜查時, 就查出了這麼一名“李鬼”酒司機。 這其中到底有什麼貓膩?

10號晚上十點, 嶗山交警在株洲路、海爾路路口設卡檢查。 十點二十分, 一輛灰色轎車沿海爾路由北向南行駛, 看到交警, 這輛車遠遠的停了下來。

就在民警準備帶這名駕駛員去檢測酒精含量時, 駕駛員的一個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從身上拿出一個手機, 就遞給他同車的人, 說手機是他朋友的, 但是我們民警發現他手機下邊壓了一個駕駛證。 ”

“發現駕駛證上的名字叫胡某某, 他說不是他的, 他叫劉某某, 這個胡某某是他同車的另外一個人, 但是駕駛證上的照片明明就是開車的這名男子。 ”

經過呼吸測試, 這名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5mg/100ml, 屬於酒後駕駛。 面對民警, 這名男子始終堅稱自己姓劉, 駕駛證不是他的, 駕駛證上的照片也不是他本人。 見狀, 民警決定先把這名男子帶回到中隊, 再進一步核實。

“回來以後, 我們另外一名民警發現, 就覺得這個駕駛員劉某某很面熟, 然後我們從網上進行查詢, 發現去年九月份這個劉某某使用他人偽造駕駛證,

無證駕駛、酒後駕駛, 被我們處理過。 ”

民警介紹, 去年被查時, 劉某某的駕駛證上寫的是叫黃某某, 套用的是同鄉的身份資訊。 當時他被處以行政拘留20天, 罰款4000元的處罰。 沒想到, 時隔半年, 劉某某又搖身一變成了胡某某。

劉某某說, 今年一月份, 妻子買了輛車, 自己有時候也開開, 因為一直沒考出駕照, 就又花200元錢在網上辦了個假證。

目前, 劉某某因無證、酒後、使用偽造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被處以行政拘留二十天、罰款4000元的處罰, 其偽造身份資訊的行為, 將移交派出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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