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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塞亂變道 這些駕駛習慣你有嗎

加塞、亂變道等不文明交通習慣仍然普遍存在

青島新聞網3月12日訊在近期青島交警組織的“不文明交通行為”網路評選中, 加塞搶行和隨意變更車道排名靠前。 據交警部門統計, 每年因為加塞和亂變道導致的交通事故, 占到了事故總數的四成以上。

3月6日, 青島海底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就是因為亂變道而引發的。 當日15時30分, 張某駕駛的賓士轎車與翟某駕駛的本田轎車,

均由黃島往青島方向行駛, 行駛中張某的車右前側與翟某車的左側相撞, 致翟某的車輛撞隧道防護牆後翻車, 造成兩車輛及隧道防護牆損壞。

經過交警部門的認定, 張某駕駛車輛違法變更車道, 違反了《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 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翟某未按照操作規範駕駛機動車,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 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市南交警大隊隧道中隊紀尚松隊長告訴記者, 在隧道內行車應該牢牢遵守三個原則, 一是不允許變道, 二是不得超速行駛, 北向南等候紅燈的車輛排起了長隊, 儘管大部分車輛都能按照規定行駛, 但是仍有部分直行的司機選擇了從左拐車道上插隊,

造成了與左拐車道相鄰的直行道行駛緩慢, 很多司機鳴笛表達不滿, 該路口的通行效率也大受影響。

黑龍江路的擁堵與加塞、亂變道有直接關係

情況類似的還有黑龍江路與天茶山路路口, 記者發現黑龍江路之所以比較擁堵, 與加塞和亂變道有直接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 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 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 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 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條例》第44條第2款:變道影響正常行駛車輛的, 罰款100元。

車輛如果在有實線區域隨意變更車道, 或是在禁止掉頭的路口掉頭的, 按照違反禁令標誌, 罰款200元, 記3分;隨意變道或掉頭影響正常行駛車輛的, 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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