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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電動汽車司機被刑拘!膽子可真大……

8月25日晚,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組織警力在全市開展集中統一行動, 嚴查酒駕、醉駕、黑渣土車、涉牌涉證、無三責險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 機動執勤大隊在泰山路黃河路交叉口卡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 一輛奇瑞銀灰色純電動轎車經過卡點時, 突然掉頭準備逃跑, 執勤民警隨即上前將其攔停。 檢查過程中, 駕駛人渾身酒氣, 經酒精篩查儀初步檢測, 其涉嫌酒駕, 隨後被帶至支隊辦案中心約束醒酒。

該車駕駛人李國某當晚在漯河市第三人民醫院抽取血樣, 次日委託舞陽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檢測, 測試結果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1mg/100ml, 遠遠超過醉駕80 mg/100ml的標準。 同時, 李國某駕駛的電動轎車經過鑒定為機動車, 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當晚在詢問中執勤民警瞭解到, 李國某在2016年12月24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記12分, 暫扣駕駛證6個月, 罰款1000元。

經查, 李國某的駕駛證目前處在超分狀態, 駕駛證暫扣期間, 也未按規定交納罰款, 參加學習, 清除違法記分。

目前, 該李國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 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文明交通安全提示

人有交代, 系好安全帶, 開車不比賽, 平安時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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