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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醉酒駕駛共用汽車撞死人,平臺該如何承擔連帶責任?

最近一段時間, 共用汽車不太消停。

近日, 唐山交警二大隊披露, 今年5月, 在唐山市區, 一名無證、醉酒的女子駕駛一輛北京牌照共用汽車,

將一名環衛工人撞傷, 環衛工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是又一起嚴重的涉及共用汽車的交通事故。 其實, 在全國範圍內, 共用汽車惹的禍還真不少。 8月1日下午, 桂林也出現了一起共用汽車和小車相撞的事故。 不久前在成都, 有人在駕駛共用汽車時發生了交通事故, 致1人死亡, 2人受傷。

今年4月, 西安也曾發生大學生駕駛共用汽車肇事案案件, 直到8月30日該案獲得調解, 用了三個月的時間。

作為新興事物, 共用汽車怎麼了, 頻頻惹禍?

共用汽車平臺個別核驗不嚴

2016年被稱為共用汽車元年, 車企和租車平臺相繼殺入這個領域, 共用汽車的綠色、環保、便捷性也受到業內的歡迎。 業內人士認為, 共用汽車雖然對於使用者來說是便捷了, 但是對於平臺和企業來說, 仍屬於重資產模式。 風口來臨, 佈局就需要攻城掠地, 吸引使用者。

很多共用汽車從app上預定, 使用人先註冊, 之後要進行身份證認證和上傳駕照, 繳納1000元左右的押金, 掃碼就可以將車開走, 目前曝出的一些無證駕駛的問題就在這個環節發生, 平臺方為了吸引使用者, 對身份資訊和駕照資訊審核不嚴。

在成都, 曾有人親測過盼達用車、蘇打出行、左中右微公交、EVCARD、Car2Share和GoFun出行上的共用汽車, 在盼達用車APP上, 輸入自己名字和電話號碼, 上傳了自己身份證和別人的駕駛證資訊認證能夠成功。

GoFun出行曾出這樣的情況。

簡易的用車流程, 掃碼即開走和對於用車人否是註冊人的問題, 有的租車平臺迅速做出了回饋, 在app上上線人臉識別技術。 目前, Gofun出行已經啟用“人臉識別”技術對駕車用戶身份進行驗證, 提升平臺監管力度, 降低業內潛在的非註冊人駕駛等安全隱患。

而有的共用汽車平臺還沒有上線這一功能。

大都共用汽車還是低配版, 網友期待更智慧

另外, 業內人士認為, 現在的共用汽車, 投入市場的即便是寶馬賓士品牌車輛, 也都是低配車, 在智慧設備的安裝上, 還有改造設計空間, 譬如城市防撞系統, 酒精自動識別系統, 安裝這些在技術不涉及技術門檻, 只關乎到共用汽車平臺的運營成本問題。

據測算, 一輛共用寶馬的價格為20萬, 汽車價格占整個運營成本的40%左右, 再加上後期保養停車也需要大量資金投入, 共用汽車的產業鏈還很長, 每一環節都需要資金覆蓋運營。

據不完全統計, 國內有運營汽車分時租賃的企業不足400家, 大都沒有車隊, 有車隊運營企業100家左右,投放車輛數量超過1000輛的企業則不超過十家,主要原因是線下和線上的運營成本太高。因此很多企業都採用低配車投放市場。

換句話,在這點上,目前,跑在共用經濟路上的共用汽車還不夠智慧,要更智慧還要更大投資。不過很多網友對更智慧的共用汽車表示了期待,腦洞大開,給出了一些改進的辦法:

網友“妖靈小娘子”:共用汽車如果有識別駕駛證,識別酒精味道的功能,那就更完美了。

網友“郭曉”:共用汽車掃碼的時候,如果能同時驗證駕駛證資訊,就能杜絕無證駕駛的情況,再出事故根據現場交警分析是人的問題還是車的問題,再做處罰。

網友“誠”:駕照也改成IC卡方式的,帶晶片,開車插入駕駛證,沒有駕駛證無法啟動共用汽車,可以避免無證駕駛,中控台需要加入人臉識別,避免借用駕照。

共用汽車平臺對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8月8日,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分時租賃,並鼓勵企業採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共用汽車下一步應緊抓發展契機,正視汽車租賃行業包括共用汽車模式在發展當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要聚焦和解決消費者及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譬如生事故後如何界定責任的問題,除了適用相關法律外,相應的要約也要被重視。

目前,用車人和平臺在用車時會有個要約,規定了權利、義務與責任,這種關係下的要約約束的效力比較低。

業內人士認為,在唐山共用汽車的案例中,要約被破壞,租車人不積極處理,最終也會“牽連”共用汽車平臺,與其這樣,共用汽車企業不如主動和交管部門共同搭建審核與監管平臺,這樣不僅能維護自身權益,還能夠提前規避不少矛盾。

法律界人士指出,不管是誰租了車,共用平臺都要對事故損害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像出現租車人醉駕、毒駕、無證駕駛等保險公司免賠商業險的情形,而租車人一時間拿不出錢,那麼從保障受害人權益的角度出發,損害賠償首先要由共用平臺賠付,共用平臺再向租車人追償。

本文部分內容綜合自燕趙都市報、中國新聞網、華商報

文 | 王慶濱

編輯 | 王慶濱

有車隊運營企業100家左右,投放車輛數量超過1000輛的企業則不超過十家,主要原因是線下和線上的運營成本太高。因此很多企業都採用低配車投放市場。

換句話,在這點上,目前,跑在共用經濟路上的共用汽車還不夠智慧,要更智慧還要更大投資。不過很多網友對更智慧的共用汽車表示了期待,腦洞大開,給出了一些改進的辦法:

網友“妖靈小娘子”:共用汽車如果有識別駕駛證,識別酒精味道的功能,那就更完美了。

網友“郭曉”:共用汽車掃碼的時候,如果能同時驗證駕駛證資訊,就能杜絕無證駕駛的情況,再出事故根據現場交警分析是人的問題還是車的問題,再做處罰。

網友“誠”:駕照也改成IC卡方式的,帶晶片,開車插入駕駛證,沒有駕駛證無法啟動共用汽車,可以避免無證駕駛,中控台需要加入人臉識別,避免借用駕照。

共用汽車平臺對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8月8日,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分時租賃,並鼓勵企業採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共用汽車下一步應緊抓發展契機,正視汽車租賃行業包括共用汽車模式在發展當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要聚焦和解決消費者及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譬如生事故後如何界定責任的問題,除了適用相關法律外,相應的要約也要被重視。

目前,用車人和平臺在用車時會有個要約,規定了權利、義務與責任,這種關係下的要約約束的效力比較低。

業內人士認為,在唐山共用汽車的案例中,要約被破壞,租車人不積極處理,最終也會“牽連”共用汽車平臺,與其這樣,共用汽車企業不如主動和交管部門共同搭建審核與監管平臺,這樣不僅能維護自身權益,還能夠提前規避不少矛盾。

法律界人士指出,不管是誰租了車,共用平臺都要對事故損害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像出現租車人醉駕、毒駕、無證駕駛等保險公司免賠商業險的情形,而租車人一時間拿不出錢,那麼從保障受害人權益的角度出發,損害賠償首先要由共用平臺賠付,共用平臺再向租車人追償。

本文部分內容綜合自燕趙都市報、中國新聞網、華商報

文 | 王慶濱

編輯 | 王慶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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