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可以說是人神共憤。 隨著社會進入互聯網時代, 家長的防拐能力有所提高, 可是人販子的詭計也更加防不勝防, 簡直是“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據媒體報導:我國每年走丟、被拐的小孩, 高達二三十萬。 孩子們被拐之後, 往往歷經非人的遭遇, 看得人淚流滿面!
2016年10月17日, 馬來西亞多家媒體報導, 有跨國犯罪團夥在中國拐騙兒童, 弄殘、毀容並囚禁多年後被帶到馬來西亞各景點行乞。 他們的大部分“收入”都要上繳團夥頭目, 如果完不成任務, 就會挨餓甚至被用皮鞭抽。
有些被拐的孩子會被訓練後, 去街頭 “耍雜技”騙錢。 這些幼小的孩子, 被逼表演各種危險的動作, 有些摔傷, 有的摔殘。 討不到錢會被“爸爸”拳打腳踢, 剪刀剪肉, 鋼釘扎手指, 還被逼吃大便。
稍微大一點的女孩, 被拐賣後, 往往被賣到偏遠山區做童養媳或者媳婦, 或者被賣到國外從事色情行業、或者做童工。 更淒慘的是, 有些被拐的男孩子被送到泰國做人妖。
人販子為了防止兒童哭鬧被員警發現, 往往給兒童喂麻醉藥。
每每看到兒童被拐案件, 家人悲痛欲絕的樣子。
漢代將拐賣行為與群盜、盜殺傷人、盜發墳塚等重大罪行並提, 處以磔刑——相當於五馬分屍。 清朝, 誘拐別人的子女, 不論是賣為良人還是奴婢,也不論是否已經出賣,只要有誘拐行為,那麼為首的拐犯就要處以絞刑。
歷來人販子都沒有好下場,下面來看一則大快人心的消息來!
但是網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有人認為情節嚴重才判處死刑這根本不夠,只要是偷盜、販賣人口的都應處以死刑。對此,你是怎麼看的呢?
不論是賣為良人還是奴婢,也不論是否已經出賣,只要有誘拐行為,那麼為首的拐犯就要處以絞刑。歷來人販子都沒有好下場,下面來看一則大快人心的消息來!
但是網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有人認為情節嚴重才判處死刑這根本不夠,只要是偷盜、販賣人口的都應處以死刑。對此,你是怎麼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