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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來,前夫的孩子很討人嫌

張先生兩年前離婚了, 今年初相親了一個女人, 身邊有個五歲的男孩, 他也有一個男孩, 也剛好五歲。 他們的感情發展得快, 準備結婚了。

“真好, 可是孩子怎麼辦呢?”

“當然帶去了。 ”

“對方會接受嗎?”

“會呀!他說孩子還小, 只有五歲, 願意收養他。 ”

“這樣就可以放心了。 ”

一年前離婚的黃小姐, 十分高興地向朋友吐露再婚的消息, 她的孩子才五歲, 我很懷疑那位先生所講的話是否當真。

我們都知道,

戀愛中的人都是“情人眼裡出西施”, 因此男人在這個時候當然會接受黃小姐的孩子了, 對於男人而言, 小孩子也是西施, 愛屋及烏嘛, 等到婚後幾年, 兩個人的熱度退了, 大家就會冷靜下來, 那時候, 她會認為孩子是累贅的了, 沒有義務撫養前夫的孩子, 說不定還會將孩子視為前夫的化身, 反而更加討厭起前夫的了。

就算是自己的孩子, 一般男孩的問題最多, 管教不容易, 何況那是別人的孩子, 說不定還會錯覺妻子和前夫生活在一起呢, 這種情況會影響孩子的成長和發育, 造成代溝, 最後向妻子兩者之中選一個。

即使現在的情形不是那麼糟糕, 夾在中間的妻與子也很為難, 因此婚前應該仔細考慮好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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