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 日本在東北瀋陽製造了“九一八事變”, 由於擁兵50萬的東北邊防總司令張學良不戰而退, 導致日軍輕而易舉的就強佔了我國東北, 但日軍的野心遠非如此, 他們又在1937年, 製造了“盧溝橋事變”, (也就是“七七事變”)從此開始了全面侵華, 之後日軍又以重兵分三路進攻華北。 直到1945年8月15日, 裕仁宣佈日本無條件投降, 並與9月2日正式簽訂投降協定, 自此日本侵華戰爭結束, 而這前後共計十四年。
而對於南京大屠殺更是讓我們痛恨日本, 在1937年的12月13日, 日軍攻下首都南京, 進行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在6周內燒殺淫掠, 殺死30多萬手無寸鐵的中國軍民, 燒毀南京三分之一的房屋, 造成了城內幾乎無中國人的驚人局面。 這是日本在侵華戰爭中犯下最慘無人道的罪行之一, 而這其中最著名的歷史事件就是發生在南京的“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
這兩個人是日軍第16師團步兵19旅團第9聯隊第3大隊野田毅、向井敏明兩個少尉軍官,
而且報導中還提到, 兩個人在殺人過程中, 把自己的武士刀都砍鈍了, 還把砍卷了的武士刀送給了東京朝日新聞, 言談中滿滿的驕傲和自豪。 而他們的驕傲成了報紙, 也成了他們定罪的鐵證。
後來日本戰敗投降, 兩人回到日本, 想著隱姓埋名, 做點小生意, 逃過法網, 後來一位美國大兵在長崎縣一個市場商販中, 將隱姓埋名的向井和野田抓捕, 並押解回中國南京。
1947年12月4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向井、野田兩戰犯進行審判, 兩人在法庭上對犯罪事實一口否認, 聲稱他們沒殺人, 所謂的殺人比賽不過是吹牛, 還說記者是虛假報導, 目的是提高士氣,
經過審判向井和野田已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 二人被判處死刑, 曾經瘋狂的兩個鬼子終於面臨了來自中國的審判。
這場遲來的判決令我們解氣, 它為死在他們手下的211個同胞們申了冤, 他們終於可以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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