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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在南京“殺人比賽”的這兩個日本軍官嗎,後來的下場很解氣

1931年, 日本在東北瀋陽製造了“九一八事變”, 由於擁兵50萬的東北邊防總司令張學良不戰而退, 導致日軍輕而易舉的就強佔了我國東北, 但日軍的野心遠非如此, 他們又在1937年, 製造了“盧溝橋事變”, (也就是“七七事變”)從此開始了全面侵華, 之後日軍又以重兵分三路進攻華北。 直到1945年8月15日, 裕仁宣佈日本無條件投降, 並與9月2日正式簽訂投降協定, 自此日本侵華戰爭結束, 而這前後共計十四年。

而對於南京大屠殺更是讓我們痛恨日本, 在1937年的12月13日, 日軍攻下首都南京, 進行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在6周內燒殺淫掠, 殺死30多萬手無寸鐵的中國軍民, 燒毀南京三分之一的房屋, 造成了城內幾乎無中國人的驚人局面。 這是日本在侵華戰爭中犯下最慘無人道的罪行之一, 而這其中最著名的歷史事件就是發生在南京的“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

這兩個人是日軍第16師團步兵19旅團第9聯隊第3大隊野田毅、向井敏明兩個少尉軍官,

而且這件事還被隨軍記者大肆報導, 從11月30日到12月13日, 共發出4篇殺人競賽的報導, 分別刊登在《東京日日新聞》和《日本廣知新聞》上。 據報導當時野田說自己殺了105個, 問向井殺了多少, 向井說106個, 由於他們覺得沒有人能證明誰贏, 兩個人還開玩笑說不如再來一次比賽。

而且報導中還提到, 兩個人在殺人過程中, 把自己的武士刀都砍鈍了, 還把砍卷了的武士刀送給了東京朝日新聞, 言談中滿滿的驕傲和自豪。 而他們的驕傲成了報紙, 也成了他們定罪的鐵證。

後來日本戰敗投降, 兩人回到日本, 想著隱姓埋名, 做點小生意, 逃過法網, 後來一位美國大兵在長崎縣一個市場商販中, 將隱姓埋名的向井和野田抓捕, 並押解回中國南京。

1947年12月4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向井、野田兩戰犯進行審判, 兩人在法庭上對犯罪事實一口否認, 聲稱他們沒殺人, 所謂的殺人比賽不過是吹牛, 還說記者是虛假報導, 目的是提高士氣,

讓他們回國後能討個老婆。 為了讓他們啞口無言, 法官找到兩人回國後在鹿兒島母校演講稿, 並找到當時的記者, 鑿鑿鐵證讓兩人無可辯駁。

經過審判向井和野田已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 二人被判處死刑, 曾經瘋狂的兩個鬼子終於面臨了來自中國的審判。

1948年1月, 野田岩和向井敏明被押送到南京雨花臺進行槍決。 據說他們臨死前還深深地懺悔。

這場遲來的判決令我們解氣, 它為死在他們手下的211個同胞們申了冤, 他們終於可以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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