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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購買iPhone8,這些海關規定得知道!

9月13日, 蘋果召開新品發佈會, 對外發佈了全新的iPhone8及iPhoneX等產品。 相信未來的一段時間裡, 諮詢攜帶、郵遞蘋果手機的問題有可能將成為海關諮詢熱點問答排行榜上的No.1。

下面, 小編就為大家普及一下攜帶、郵遞手機入境的海關政策:

關於能帶/寄幾個的問題?

攜帶回國?

依照規定, 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 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的, 視為貨物。 其中“自用”, 指旅客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出租等;“合理數量”, 指海關根據旅客的情況、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確定的正常數量。 (溫馨提醒:個人攜帶1台以上的, 請悠著點啊!同時, 請主動向海關申報, 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哦!)

郵遞回國?

個人郵遞回國的郵包是有規定限值的,

港、澳、臺地區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其它國家和地區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超過規定限值需要按照貨物報關或者退運。 由於手機屬於單件不可分割物品, 所以只能郵遞1台。 並且郵包內不能再放置其他物品。

關於交稅問題?

要不要交稅?

手機屬於20種不予免稅商品之一,

是不能免稅的, 所以即使只攜帶或者郵遞1台, 也是需要依法納稅的。

如何計稅?

行郵稅=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

稅率多少?

手機稅率15%

完稅價格如何審核?

由於蘋果系列產品不同規格型號在不同的時期價格不一, 因此, 海關總署2016年25號公告裡並沒有就蘋果系列產品的完稅價格作出列明。 《完稅價格表》未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 按照相同物品相同來源地最近時間的主要市場零售價格確定其完稅價格。 建議提供真實交易的購物發票或收據, 以便海關作為估價參考。

關於帶多、寄多如何處理的問題?

個人攜帶、郵遞超過規定限值, 不屬於自用合理數量範圍的“物品”, 則會被認定為“貨物”。 進口貨物則需要有進出口資質的企業向海關報關。

就個人而言, 無權報關, 需要委託上述公司代理報關。 如果無法委託報關的, 則只能申請退運出境哦。

主要檔規定

1.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72號(關於在全國各對外開放口岸實行新的進出境旅客申報制度)

2.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關於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

3.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關於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

4.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25號(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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