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粵國土財政公示治理地災資金2億元

南方網訊(全媒體記者/馮善書 通訊員/祝桂峰)3月29日, 記者從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獲悉, 根據2016年8月修訂的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試行辦法通知精神, 以及國土資源保護與治理專項資金各相關用途的資金管理辦法規定, 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擬定了2017年度國土資源保護與治理省級財政專項資金, 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用途2億元。

據瞭解, 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分配方式按因素法對地質災害現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工作績效和地方財力水準和按重點專案下達預算專案法相結合。

按因素法分配給有關地級市用於地質災害防治資金

全市範圍內的有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

威脅1000人以上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項目有惠州市和惠東縣、龍門縣、博羅縣, 江門市和鶴山市、臺山市、恩平市, 肇慶市和廣寧縣、德慶縣、封開縣、懷集縣。

珠江三角洲以外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補助資金有蕉嶺縣、豐順縣、恩平市、吳川市、清遠市清新區、佛岡縣、揭西縣、新興縣。

重點縣(市、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專案補助的有汕頭市潮陽區、仁化縣、和平縣、龍門縣、惠東縣、陸豐市、陽東縣、廉江市、茂名市電白區、封開縣、雲浮市雲安區、連州市、潮州市潮安區、揭陽市揭東區(含產業園區)。

據悉, 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明細安排已經向社會公示並在4月2日結束。 公示期內如有異議, 可以直接向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和省財政廳反映。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