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母嬰店裡, 來了一個孩子買鞋。 婆婆帶著孩子, 兒媳婦給孩子試鞋。 試了幾雙, 要麼婆婆說還好, 兒媳不滿意, 繼續試穿。 要麼兒媳覺得還好, 婆婆直搖頭。
最終, 兒媳給孩子選了一雙鞋。 孩子穿著, 也滿好看的, 再說現在孩子的品牌鞋, 幾乎都不會差。 這個時候, 婆婆說不行, 你看看這雙。 “這雙”指的是剛剛試的時候婆婆滿意的, 兒媳說這雙鞋子有點瘦, 孩子的腳胖了。 婆婆說, 這種運動鞋會越穿越肥, 不會瘦。
這下可好, 兒媳說我的孩子我做主。 婆婆說, 有本事你帶著去上班不要讓我帶。 兒媳一聽, 直接火了, 不想帶滾蛋, 你兒子他自己想辦法。 婆婆正準備接話, 店長趕緊處理完手頭的事情沖過去, 說這樣好不好?兩雙鞋子讓寶貝自己選, 我們聽小寶貝的好不好?不成想, 這個看似能夠解決問題的辦法這對婆媳毫不相讓。
婆婆大聲說, 不需要讓孩子選, 錢都是我兒子賺的,
兒媳一把把孩子抱起來氣衝衝地跑了,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一個勁兒指責這個兒媳婦不會過日子, 給孩子不會買東西, 家務能力差, 把自己的兒子賺的錢不當錢。 見她嘮叨個沒完, 店長客氣地說, 阿姨, 您兒子總歸是和兒媳一起過日子, 您老看不慣的,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方式。 如果您總這樣, 把自己氣壞, 也不划算。
總算是把這個老太太送出門去了, 想想也是,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見怪不驚。 很多年輕的夫妻, 為了有人帶孩子, 邀請老人一起生活幫忙。 如果老人能夠體諒退出還好, 如果就像這位婆婆, 連買一雙鞋子都要和兒媳“宣誓主權、指手畫腳”,
在一個和老人一起生活育兒的家庭裡, 如果老人能夠適當地得體退出, 非常善意地站在小輩的立場去考慮生活, 一個家庭的幸福感指數會高很多。 尤其是夫妻之間, 只有夫妻和睦, 上才可以行有意義的孝, 下才可以真正地愛子愛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