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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1男子向農戶買了2909株樹 被判刑3年罰金1萬

現場圖片

9月7日, 由衢州龍遊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某涉嫌濫伐林木一案公開開庭審理, 一審判決陳某某犯濫伐林木罪,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並處罰金10000元。 但因濫伐林木被判實刑並不多見。

公訴人在法庭辯論階段發表公訴意見時, 除分析案件證據、犯罪構成外, 還著重就案件性質的惡劣程度以及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性進行了充分闡述, 並提出判處實刑的量刑建議, 得到法庭採納。

龍遊縣檢察院自今年5月與縣林業局簽訂了《關於強化協作加強林業生態資源保護的意見》以來, 就將保護林業生態資源作為工作重點, 依法加大對涉林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 強化法律威懾力, 用法律監督的實效踐行“兩山”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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