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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住姑媽家三天鬧出人命,姑父懷恨在心做一事,姑媽直呼作孽

多年前, 杏山村有個苦命的女孩名叫小櫻, 十三歲那年父母雙亡, 姑媽看小櫻可憐, 便收養了她。 可哪知剛到姑媽家住三日, 就出了大事。

姑媽有個兒子名叫方勇, 比小櫻大三歲, 兄妹倆相處的很好, 放學回來一起寫作業, 寫完作業一起出去玩。 話說這天傍晚, 兄妹倆跟著一群夥伴來到村頭湖邊玩耍嬉鬧。 哪知一個不小心, 小櫻撲通一聲掉進湖裡, 湖水很深, 小櫻拼命掙扎著哭喊救命。 見此一幕, 夥伴們都著實嚇傻了, 眼看小櫻體力不支, 這時方勇急得一跺腳, 隨即撲通一聲跳下了水,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

終於把小櫻拖上了岸, 可自己卻沒能上來, 溺死湖中!

此事一出, 姑父姑媽悲痛欲絕, 抱著兒子屍體哭得死去活來。 當得知方勇是為了救小櫻才溺亡時, 姑父當即發瘋般甩了小櫻一嘴巴, 罵她是掃把星, 讓她滾遠點兒, 不許再進姑媽家大門。

小櫻淌淚跪下給死去的表哥磕了三個頭後,

正要離開, 這時姑媽一把拉住了她, 哭喊道:“櫻啊!你能去哪兒啊?你姑父那是氣話, 這事不怪你。 走, 跟姑回家……”就這麼, 小櫻又被姑媽拉了回來。 待辦完表哥的喪事, 姑父仍舊對小櫻懷恨在心, 就認為是她害死了自己的兒子, 拿她當仇人待。

日復一日, 小櫻整個人憔悴的不成樣子, 僅僅十三歲一孩子, 姑父拿她當保姆使喚, 家裡家外所有髒活累活都讓她幹, 姑媽看小櫻可憐, 常為此和姑父吵鬧。 這樣的日子, 一晃就是兩年。

小櫻十五歲了, 出落成一個如花似玉的大姑娘。 由於姑媽的身體不是很好, 幹地裡活越發的吃力。 於是姑父就硬是讓小櫻輟了學, 留在家裡幹農活。

起早趕晚, 小櫻長在地裡, 皮膚曬得黑黝黝的。 這天, 她和姑父兩人在玉米地裡鋤草, 由於天氣悶熱, 幹到晌午, 小櫻直覺頭暈, 遂坐下喘口氣, 喝了口水。 哪知就在這時, 也不知從哪兒突然竄出一條蛇來, 一口咬在小櫻大腿上, 小櫻當即一聲驚叫, 痛得直哭。

聞聲, 姑父忙奔過來, 一鋤頭砍死了那條毒蛇,

見小櫻大腿傷口處有血流出, 情急之下, 姑父掀起小櫻的裙子, 竟俯身為小櫻一口一口吸出毒血。 霎時間, 小櫻倒在地上, 直覺頭暈目眩。

迷迷糊糊中, 只聽聞姑媽的一聲怒喝:“你個挨千刀的, 竟對小櫻做出這種事, 真是作孽呀!看我不砍了你!”說著,

姑媽也不知什麼時候鑽進了玉米地, 操起地裡一把鐮刀, 就哭喊著朝姑父揮舞過來。 隨後姑父一番解釋, 再看到一旁被砍成兩段的毒蛇, 姑媽這才扔下鐮刀, 抱著小櫻失聲痛哭起來。

事後, 姑媽問姑父, 你不是恨小櫻嗎?為什麼還會救她啊?姑父面色凝重, 一聲歎息道:“唉!生死關頭, 一切恩恩怨怨都已不重要了。 哪有永遠的仇恨啊!”聽了姑父這番話, 姑媽笑著對姑父豎起了大拇指。 從此, 姑父待小櫻如親生女兒一般, 關愛有加……

(故事完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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