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 杏山村有個苦命的女孩名叫小櫻, 十三歲那年父母雙亡, 姑媽看小櫻可憐, 便收養了她。 可哪知剛到姑媽家住三日, 就出了大事。
姑媽有個兒子名叫方勇, 比小櫻大三歲, 兄妹倆相處的很好, 放學回來一起寫作業, 寫完作業一起出去玩。 話說這天傍晚, 兄妹倆跟著一群夥伴來到村頭湖邊玩耍嬉鬧。 哪知一個不小心, 小櫻撲通一聲掉進湖裡, 湖水很深, 小櫻拼命掙扎著哭喊救命。 見此一幕, 夥伴們都著實嚇傻了, 眼看小櫻體力不支, 這時方勇急得一跺腳, 隨即撲通一聲跳下了水,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
此事一出, 姑父姑媽悲痛欲絕, 抱著兒子屍體哭得死去活來。 當得知方勇是為了救小櫻才溺亡時, 姑父當即發瘋般甩了小櫻一嘴巴, 罵她是掃把星, 讓她滾遠點兒, 不許再進姑媽家大門。
小櫻淌淚跪下給死去的表哥磕了三個頭後,
日復一日, 小櫻整個人憔悴的不成樣子, 僅僅十三歲一孩子, 姑父拿她當保姆使喚, 家裡家外所有髒活累活都讓她幹, 姑媽看小櫻可憐, 常為此和姑父吵鬧。 這樣的日子, 一晃就是兩年。
小櫻十五歲了, 出落成一個如花似玉的大姑娘。 由於姑媽的身體不是很好, 幹地裡活越發的吃力。 於是姑父就硬是讓小櫻輟了學, 留在家裡幹農活。
起早趕晚, 小櫻長在地裡, 皮膚曬得黑黝黝的。 這天, 她和姑父兩人在玉米地裡鋤草, 由於天氣悶熱, 幹到晌午, 小櫻直覺頭暈, 遂坐下喘口氣, 喝了口水。 哪知就在這時, 也不知從哪兒突然竄出一條蛇來, 一口咬在小櫻大腿上, 小櫻當即一聲驚叫, 痛得直哭。
聞聲, 姑父忙奔過來, 一鋤頭砍死了那條毒蛇,
迷迷糊糊中, 只聽聞姑媽的一聲怒喝:“你個挨千刀的, 竟對小櫻做出這種事, 真是作孽呀!看我不砍了你!”說著,
事後, 姑媽問姑父, 你不是恨小櫻嗎?為什麼還會救她啊?姑父面色凝重, 一聲歎息道:“唉!生死關頭, 一切恩恩怨怨都已不重要了。 哪有永遠的仇恨啊!”聽了姑父這番話, 姑媽笑著對姑父豎起了大拇指。 從此, 姑父待小櫻如親生女兒一般, 關愛有加……
(故事完 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