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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朝只有三種情況下小民可以吃牛肉,梁山好漢吃牛肉純屬杜撰

張詠(946-1015)字複之、號乖崖, 是北宋名臣, 尤以能治蜀著稱。


宋太宗時, 張詠出任益州知州。 按慣例, 在成都的京官也須向他庭參。 哪知道其中一位也是個性情中人,

偏偏不肯低頭。 張詠本是心高氣傲之人, 見這人意似比他還要牛上數分, 不由心下不爽, 於是冷冷地對那人說, 你只有致仕才可以免參。

哪知道這小官員聽了, 當刻主動作書請求致仕。 書中附錄一首小詩, 對張詠有意刁難表現自己的憤懣與無奈, 其中兩句是”秋光卻似宦情薄, 山色不如歸興濃”。 張詠看了讚歎不已, 親自走下堂來, 拉著那個人的手連連道歉, 把那封辭職信退還了他, 從此待之如上賓。

張詠是個急性之人, 這一天慕名來品嘗成都有名的小吃“抄手”(成都人民讀到此處應該點贊留言)。 見那抄手做的皮薄湯濃, 不由地食指大動。 正要低頭吃之時, 頭巾卻垂進了碗中。 急忙用手把巾甩在旁邊,

哪知道又要低頭去吃時候, 那頭巾再次掉進了碗中, 不得已又把頭巾甩在一邊。 如是反復數次, 張詠不由大怒。 一把頂巾摘下來按在碗中, 怒道:你吃, 你吃!


成都抄手、即餛飩

說完, 抄手也不吃了, 扔下筷子揚長而去。 一旁眾人看的目瞪口呆, 無不啞然失笑。

在名著《水滸傳》中, 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橋段——梁山好漢們大碗喝酒的同時, 總會嚷嚷著讓小二切幾斤上等的牛肉來佐酒。 其實, 這種事情完全是作者想當然的結果。 在農耕時代, 擅殺耕牛只有以下三種情形:其一, 是活的不耐煩了。 其二, 是聚眾起事。 大家吃了這牛肉、喝了這牛雜湯, 從此就是禍福與共的人, 必須同舟共濟才可以求的一條生路。 因為只是殺牛就完全是掉腦袋的大罪。 惟一的一個不會因宰殺耕牛而獲罪的原因就是——這牛老到無法再為人耕種了, 讓它活著, 還得浪費草料。 在這種情況下, 求得官府的諒解同意, 然後宰殺, 才不會出意外。

就算是梁山好漢敢作敢當, 他們有錢有膽量吃牛肉, 也沒有人頂風作案殺牛賣牛肉給他們。

李順、王小波造反時候, 一個農夫趁亂殺了一頭耕牛大快朵頤。 宋軍鎮壓了起義後, 這個人開始擔心官府秋後算帳, 跑路躲在外面不敢回家。

張詠聞聽之後, 本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心思, 告訴他家人准他自首。 為了讓他出首, 先是拘禁了他的老母親, 哪知道一連等了十天, 也不見這人出現, 不得已只好把老太太開釋, 轉而把他的妻子關押了起來。 哪知他的妻子剛剛被拘禁, 那人連夜就現身自首了。 張詠大怒, 斷此案雲——拘母十日, 留妻一宿, 倚門之望何疎, 結髮之情何厚?

下令把這不孝之子斬首示眾。


張詠之所以會這樣斷案, 也是有著他的道理的。 在有宋一代, 歷任趙官家都是公然宣稱天子以孝治天下的。 地方官員也都把維護封建家庭秩序作為報效君王的重要表現環節。 歷代封建王朝, 極力強調五刑之罪, 莫大於不孝。 唐律規定, 對於祖父母、父母, 毆打者斬, 咒駡者絞。 這殺牛者如此不孝, 被無情斬殺, 張詠這樣做, 絕非是葫蘆僧斷葫蘆案, 而是於法有據, 此人咎由自取。借他人頭以肅綱紀。

做為一名封建官員,張詠的行為無可厚非。張詠此舉,借正父子之倫,以嚴君臣之分。根本目的還是在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突出孝道、旨在強化皇權;借此,維繫家庭,旨在鞏固統治。對此,北宋著名思想家張載一語破的道——各保其家,忠義豈有不立?忠義既立,朝廷之本豈有不固?

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夫子此語斷不是白曰的!

此人咎由自取。借他人頭以肅綱紀。

做為一名封建官員,張詠的行為無可厚非。張詠此舉,借正父子之倫,以嚴君臣之分。根本目的還是在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突出孝道、旨在強化皇權;借此,維繫家庭,旨在鞏固統治。對此,北宋著名思想家張載一語破的道——各保其家,忠義豈有不立?忠義既立,朝廷之本豈有不固?

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夫子此語斷不是白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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