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報訊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四部門近日發佈指導意見, 要求加快推進北方採暖地區城鎮清潔供暖, 以保障群眾採暖需求並減少污染物排放。 以“2+26”城市為重點, 以城市帶動農村, 支持地方加快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工作, 著力解決“2+26”城市散煤污染問題。
“對散煤進行治理, 是PM2.5濃度降低最立竿見影的手段之一。 ”17日, 山東省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所副所長、省生態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周勇接受經濟導報記者採訪時說。
上述四部門要求各地區根據經濟發展水準、群眾承受能力、資源能源狀況等條件,
據經濟導報記者瞭解, 山東已確定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行動方案, 11月15日採暖開始前, 全省7個傳輸通道城市要分別完成5萬戶以上氣代煤或電代煤工程。 根據各市年內氣代煤或電代煤冬季清潔採暖工程實際完成情況, 具體核算壓減煤炭消費量實際效果, 爭取壓減煤炭消費量100萬噸。
對此, 周勇建議, 各城市應該盡可能多地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 以鼓勵居民用蘭炭、型煤和節能爐具等清潔煤炭及使用方式採暖, 加強監測點周圍散煤替代。 這對完成2017年PM2.5下降目標,
值得關注的是, 四部門通過競爭性評審遴選確定了濟南等12個城市入圍試點。 試點城市是清潔取暖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
經濟導報記者瞭解到, 根據試點城市中央財政獎補政策, 每個城市將獲得中央獎補最低15億元。 試點示範期為三年(2017年6月-2020年5月), 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標準根據城市規模分檔確定, 直轄市每年安排10億元, 省會城市每年安排7億元, 地級城市每年安排5億元。 按此計算12個城市三年共計獲得獎補219億元。 其中, 山東濟南獲得21億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