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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閱讀想像文學|如何閱讀一本書(風靡世界70年)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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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如何閱讀想像文學

到目前為止, 本書已經討論的只是大部分人閱讀的一半而已。

不過, 這恐怕也是廣義的估算。 或許一般人真正花時間閱讀的只是報紙與雜誌, 以及與個人工作有關的讀物。 就以書籍來說, 我們讀的小說也多於非小說。 而在非小說的領域中, 像報章雜誌, 與當代重大新聞有關的議題最受歡迎。

我們在前面所設定的規則並不是在欺騙你。 在討論細節之前, 我們說明過, 我們必須將範圍限制在嚴肅的非小說類中。 如果同時解說想像文學與論說性作品, 會造成困擾。 但是現在我們不能再忽略這一類型的作品了。

在開始之前, 我們要先談一個有點奇怪的矛盾說法。 閱讀想像文學的問題比閱讀論說性作品的問題更為困難。 然而, 比起閱讀科學、哲學、政治、經濟與歷史,

一般人卻似乎更廣泛地擁有閱讀文學的技巧。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當然, 也許很多人只是欺騙自己有閱讀小說的能力。 從我們的教學經驗中, 當我們問到一個人為什麼喜歡小說時, 他總是表現出瞳目結舌的樣子。 很明顯, 他們樂在其中, 但是他們說不出來樂在哪裡, 或是哪一部分的內容讓他們覺得愉悅。 這可能說明了, 人們可能是好的小說讀者, 卻不是好的評論者。 我們懷疑這只是部分的真相。 評論式的閱讀依賴一個人對一本書的全盤瞭解。 這些說不出他們喜歡小說的理由的人, 可能只是閱讀了表像, 而沒有深入內裡。 無論如何, 這個矛盾的概念還不只於此。 想像文學的主要目的是娛樂,

而非教育。 以娛樂為主的讀物比教育為主的讀物容易討好, 但要知道為什麼能討好則比較困難。 要分析美麗, 比美麗本身困難多了。

要將這個重點說清楚, 需要對美學作更進一步的分析。 我們沒法在這裡這麼做。 但是, 我們能給你一些如何閱讀想像文學的建議。 一開始, 我們會從否定的說法談起, 而不建立一些規則。 其次, 我們要用類推的方法, 簡短地將閱讀非小說的規則轉化為閱讀小說的規則。 最後, 在下一章, 我們會談到閱讀特殊形態的想像文學時所發生的問題, 像是小說、戲劇與抒情詩。

※ 讀想像文學的“不要”

為了要用否定的形態來作說明, 一開始就有必要掌握論說性作品與文學作品的差異。 這些區別會解釋為什麼我們閱讀小說不能像閱讀哲學作品一樣,

或是像證明數學理論那樣閱讀詩。

最明顯的差別, 前面已經提過, 與兩種文體的目標有關。 論說性作品要傳達的是知識—在讀者經驗中曾經有過或沒有過的知識。 想像文學是在闡述一個經驗本身—那是讀者只能借著閱讀才能擁有或分享的經驗—如果成功了, 就帶給讀者一種享受。 因為企圖不同, 這兩種不同的作品對心智便有不同的訴求。

我們都是經由感官與想像來體驗事情。 我們都是運用判斷與推論, 也就是理智, 才能理解事情。 這並不是說我們在思考時用不上想像力, 或我們的感官經驗完全獨立於理性的洞察與反應之外。 關鍵在強調哪一方面的問題而已。 小說主要是運用想像力。

這也是為什麼稱之為想像文學的原因, 這與理性的科學或哲學相反。

有關想像文學的事實, 帶引出我們要建議的否定的指令:不要抗拒想像文學帶給你的影響力。

我們討論過很多主動的閱讀方法。 這適用於任何一本書。 但在論說性作品與想像文學中, 適用的方法卻不大相同。 閱讀論說性作品, 讀者應該像個捕食的小鳥, 經常保持警覺, 隨時準備伸出利爪。 在閱讀詩與小說時, 相同的活動卻有不同的表現方法。 如果容許的話, 我們可以說那是有點被動的活動, 或者, 更恰當的說法應該是, 那是帶著活力的熱情。 在閱讀一個故事時, 我們一定要用那樣的方式來表現, 讓故事在我們身上活動。 我們要讓故事貫穿我們, 做任何它想要做的事。我們一定得打開心靈,接納它。

我們應該感激論說性的作品—哲學、科學、數學—這些學科塑造出我們活著的真實世界。但我們也不能活在一個完全是這些東西的世界裡,偶爾我們也要擺脫一下這些東西。我們並不是說想像文學永遠或基本上是逃避現實的。如果從一般的觀點來看,逃避的概念是很可鄙的。但事實上就算我們真的要逃避現實,應該也是逃避到一個更深沉、或更偉大的真實裡。這是我們內在的真實世界,我們獨特的世界觀。發現這個真相讓我們快樂。這個經驗會深深滿足我們平時未曾接觸的部分自我。總之,閱讀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的規則應該以達成某種深沉的經驗為目標。這些規則應該盡可能去除我們體驗這種深刻感受的阻礙。

論說性作品與想像文學的基本不同,又造成另一個差異。因為目標完全不同,這兩種作品的寫法必然不同。想像文學會儘量使用文字潛藏的多重字義,好讓這些字特有的多元性增加文章的豐富性與渲染力。作者會用隱喻的方式讓整本書整合起來,就像注重邏輯的作者會用文字將單一的意義說明清楚一樣。但丁的《神曲》使用的是一般的詩與小說,但每個人閱讀起來卻各有不同的體會。論說性作品的邏輯目標則是完全清晰,毫無言外之意的解說。在字裡行間不能有其他的含意。任何相關與可以陳述的事都得盡可能說個一清二楚才行。相反地,想像文學卻要依賴文字中的言外之意。多重含意的隱喻在字裡行間所傳達的訊息,有時比文字本身還要豐富。整首詩或故事所說的東西,不是語言或文字所能描述的。

從這個事實,我們得到另一個否定的指令:在想像文學中,不要去找共識、主旨或論述。那是邏輯的,不是詩的,二者完全不同。詩人馬克·范多倫(Mark Van Doren)曾經說:“在詩與戲劇中,敘述是讓人更模糊的一種媒介。”譬如,你根本就無法在一首抒情詩的任何文句中找到任何他想要“說明”的東西。然而整首詩來看,所有字裡行間的關聯與彼此的互動,卻又陳述了某種完全超越主旨的東西。(然而,想像文學包含的要素也類似共識、主旨、論述,我們待會再討論。)

當然,我們可以從想像文學中學習,從詩、故事,特別是戲劇中學習—但是與我們從哲學或科學的書中學習的方法不同。我們都懂得從經驗中學習—我們每天生活中的經驗。所以,我們也可以從小說在我們想像中所創造出來的經驗中學習。在這樣的狀況下,詩與故事能帶給我們愉悅,同時也能教育我們。但這與科學及哲學教導我們的方式不同。論說性的作品不會提供我們新奇的經驗。他們所指導的經驗是我們已經有的或可以獲得的。這也是為什麼說論說性作品是教導我們基本的原理,而想像文學則藉由創造我們可以從中學習的經驗,教導我們衍生的意義。為了從這樣的書中學習,我們要從自己的經驗中思考。為了從哲學與科學的書中學習,我們首先必須瞭解他們的思想。

最後一個否定的指令:不要用適用於傳遞知識的,與真理一致的標準來批評小說。對一個好故事來說,所謂“真理”就是一種寫實,一種內在可能性,或與真實的神似。那一定要像個故事,但用不著像在做研究或實驗一樣來形容生活的事實或社會的真相。許多世紀前,亞里斯多德強調:“詩與政治對正確的標準是不一致的。”或是說,與物理學或心理學也是不一致的。如果是解剖學、地理或歷史作品,被當作是專門的論述,卻出現技術上的錯誤,那就應該被批評。但將事實寫錯卻不會影響到一本小說,只要它能自圓其說,將整體表現得活靈活現便行了。我們閱讀歷史時,希望多少能看到事實。如果沒有看到史實,我們有權利抱怨。我們閱讀小說時,我們想要的是一個故事,這個故事只要確實可能在小說家筆下所創造,再經過我們內心重新創造的世界中發生,就夠了。

我們讀了一本哲學的書,也瞭解了之後,我們會做什麼呢?我們會考驗這本書,與大家共通的經驗作對照—這是它的靈感起源,這也是它惟一存在的理由。我們會說:這是真的嗎?我們也有這樣的感覺嗎?我們是不是總是這樣想,卻從來沒有意識到?以前或許很模糊的事,現在是不是卻很明顯了?作者的理論或說明雖然可能很複雜,是不是卻比我們過去對這個觀念的混淆來得清楚,也簡單多了?

如果我們能很肯定地回答上述問題,我們與作者之間的溝通便算是建立起來了。當我們瞭解,也不反對作者的觀點時,我們一定要說:“這確實是我們共通的觀念。我們測驗過你的理論,發現是正確的。”

但是詩不一樣。我們無法依據自己的經驗來評斷《奧賽羅》(Othello),除非我們也是摩爾人,也和被懷疑不貞的威尼斯淑女結婚。而就算如此,也不是每一個摩爾人都是奧賽羅,每一個威尼斯淑女都是苔絲德蒙娜。而大部分這樣的夫妻婚姻都可能很幸福,不會碰到陰險的伊亞格。事實上,這麼不幸的人,萬中不見一。奧賽羅與這齣戲一樣,都是獨一無二的。

※ 閱讀想像文學的一般規則

為了讓上面所談的“不要”的指令更有説明,一定還需要一些建設性的建議。這些建議可以由閱讀論說性作品的規則中衍生出來。

前面我們談過閱讀論說性作品的三組規則,第一組是找出作品的整體及部分結構,第二組是定義與詮釋書中的共識、主旨與論述。第三組是評論作者的學說,以贊同或反對的意見完成我們對他的作品的理解。我們稱這三組規則為架構性、詮釋性與評論性的。同樣,在閱讀詩、小說與戲劇時,我們也可以發現類似的規則。

首先,我們可以將架構性的規則—擬大綱的規則—改變為適合閱讀小說的規則:

(1)你必須將想像文學作品分類。抒情詩在敘述故事時,基本上是以表達個人情緒的經驗為主。小說與戲劇的情節比較複雜,牽涉到許多角色,彼此產生互動與反應,以及在過程中情感的變化。此外,每個人都知道戲劇與小說不同,因為戲劇是以行動與說話來敘述劇情的。(在後面我們會談到一些有趣的例外。)劇作家不需要自己現身說法,小說家卻經常這麼做。所有這些寫作上的差異,帶給讀者不同的感受。因此,你應該能一眼看出你在讀的是哪一種作品。

(2)你要能抓住整本書的大意。你能不能掌握這一點,要看你能不能用一兩句話來說明整本書的大意。對論說性的作品來說,重點在作者想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上。因此,這類書的大意可以用解決間題的方程式,或對問題的回答來作說明。小說的整體大意也與作者面對的問題有關,而我們知道這個問題就是想要傳達一個具體的經驗,所以一篇故事的大意總是在情節之中。除非你能簡要地說明劇情—不是主旨或論述—否則你還是沒有抓住重點。在情節中就有大意。

要注意到,我們所說的整體情節與小說中所要使用的獨特語言之間毫無衝突之處。就是一首抒情詩也有我們這裡所謂的“情節”。然而,不論是抒情詩、小說,還是戲劇的“情節”,指的都只是其中的架構或場景,而不是讀者透過作品在心中重新創造的具體經驗。情節代表的是整本作品的大意,而整本作品才是經驗本身。這就像對論說性作品作一個邏輯上的總結,就代表了對書中的論述作個總結。

(3)你不僅要能將整本書簡化為大意,還要能發現整本書各個部分是如何架構起來的。在論說性作品中,部分的架構是與整體架構有關的,部分問題的解決對整體問題的解決是有幫助的。在小說中,這些部分就是不同的階段,作者借此發展出情節來—角色與事件的細節。在安排各個部分的架構上,這兩種類型的書各有巧妙。在科學或哲學的作品中,各個部分必須有條理,符合邏輯。在故事中,這些部分必須要在適當的時機與規劃中出現,也就是從開頭、中間到結尾的一個過程。要瞭解一個故事的架構,你一定要知道故事是從哪裡開始的—當然,不一定是從第一頁開始的—中間經過些什麼事,最後的結局是什麼。你要知道帶來高潮的各種不同的關鍵是什麼,高潮是在哪裡、又如何發生的,在這之後的影響又是什麼?(我們說“在這之後的影響”並不是說故事結束之後的事,沒有人能知道那些事。我們的意思是在故事中的高潮發生之後,帶來什麼樣的後果。)

隨著我們剛剛所提的重點,出現了一個重要的結果。在論說性作品中,各個部分都可以獨立解讀,而小說卻不同。歐幾裡得將他的《幾何原理》分成三十個部分發表,或照他所說的分成三十冊發表,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單獨閱讀。這是論說性作品中組織得最完整的一個例子。其中的每個部分或章節,分開來看或合起來看都有意義。但是一本小說中的一章,劇本中的一幕,或是一句詩從整體中抽出來之後,通常就變得毫無意義了。

其次,閱讀小說時候的詮釋規則是什麼?我們在前面談過,詩與邏輯作品所使用的語言是不同的,因此在找出共識、主旨與論述時,所使用的規則也要有點變化。我們知道我們不該這麼做的,不過我們非得找出類似的規則才行。

(1)小說的要素是插曲、事件、角色與他們的思想、言語、感覺及行動。這些都是作者所創造出來的世界中的要素。作者操縱著這些要素的變化來說故事。這些要素就是邏輯作品中的共識。就像你要跟邏輯作品的作者達成共識一樣,你也要能熟知每個事件與人物的細節。如果你對角色並不熟悉,也無法對事件感同身受,你就是還沒有掌握到故事的精髓。

(2)共識與主旨有關。小說的要素與整個表現的場景或背景有關。一個富有想像力的作者創造出一個世界來,他的角色在其中“生活,行動,有自己的天地。”因此,閱讀小說時類似指導你找出作者主旨的規則,可以說明如下:在這個想像的世界中賓至如歸。知道一切事件的進行,就像你親臨現場,身歷其境。變成其中的一個成員,願意與其中的角色做朋友,運用同情心與洞察力參與事件的發生,就像你會為朋友的遭遇所做的事一樣。如果你能這麼做,小說中的要素便不會再像一個棋盤上機械式移動的孤單棋子,你會找出其間的關聯性,賦予他們真正存活的活力。

結束討論小說的類似閱讀規則之前,我們要提醒你,不要太仔細檢驗這些類似的規則。這些類似的規則就像是一個隱喻或象徵,如果壓迫得太用力,可能就會崩潰了。我們所建議的三個列出大綱的步驟,可以讓你逐步瞭解作者如何在想像的世界中完成一個作品。這不但不會破壞你閱讀小說或戲劇的樂趣,還能加強你的樂趣,讓你對自己喜樂的來源有更多的瞭解。你不但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還知道為什麼會喜歡。

另一個提醒:前面所說的規則主要適用於小說與戲劇。引申到有故事敘述的抒情詩,也同樣適用。沒有故事敘述的抒情詩,仍然可以適用這個規則,只是沒那麼貼切。一首抒情詩是在呈現一個具體的經驗,就像一個長篇故事一樣,想要在讀者心中重新塑造這種經驗。就算最短的詩裡也有開始,過程與結束。就像任何經驗都有時間順序一樣,無論多麼短暫飄渺的經驗都是如此。在短短的抒情詩中,雖然角色可能非常少,但至少永遠有一個角色—詩人本身。

第三,也是最後一個,小說的閱讀批評規則是什麼?你可能記得我們在論說性作品中作的區隔,也就是根據一般原理所作的批評,與根據個人特殊觀點所作的評論—特殊評論。根據一般原理的部分,只要作一點變化就行了。在論說性作品中,這個規則是:在你還不瞭解一本書之前,不要評論一本書—不要說你同意或反對這個論點。所以在這裡,類似的規則是:在你衷心感激作者試著為你創造的經驗之前,不要批評一本想像的作品。

這裡有一個重要的推論。一個好讀者不會質疑作者所創造出來,然後在他自己心中又重新再創造一遍的世界。亨利·詹姆斯(HenryJames)在《小說的藝術》(The Art of Fiction)中曾說道:“我們要接納作者的主題、想法與前提。我們所能批評的只是他所創造出來的結果。”這就是說,我們要感激作者將故事寫出來。譬如故事發生在巴黎,就不該堅持說如果發生在明尼蘇達州的明尼阿波里斯市會比較好。但是我們有權利批評他所寫的巴黎人與巴黎這個城市。

換句話說,對於小說,我們不該反對或贊成,而是喜歡或不喜歡。我們在批評論說性作品時,關心的是他們所陳述的事實。在批評唯美文學時,就像字義所形容的,我們主要關心的是它的美麗。這樣的美麗,與我們深切體會之後的喜悅密切呼應。

讓我們在下面重述一下這些規則。在你說自己喜歡或不喜歡一本文學作品之前,首先你要能真正努力過並欣賞作者才行。所謂欣賞,指的是欣賞作者借著你的情緒與想像力,為你創造的一個世界。因此,如果你只是被動地閱讀一本小說(事實上,我們強調過,要熱情地閱讀),是沒法欣賞一本小說的。就像在閱讀哲學作品時,被動的閱讀也一樣無法增進理解力的。要做到能夠欣賞,能夠理解,在閱讀時一定要主動,要把我們前面說過的,所有分析閱讀的規則全拿出來用才行。

你完成這樣的閱讀階段後,就可以作評論了。你的第一個評論自然是一種你的品味。但是除了說明喜歡或不喜歡之外,還要能說出為什麼。當然,你所說的原因,可能真的是在批評書的本身,但乍聽之下,卻像是在批評你自己—你的偏好與偏見—而與書無關。因此,要完成批評這件事,你要客觀地指出書中某些事件造成你的反感。你不只要能說明你自己為什麼喜歡或不喜歡,還要能表達出這本書中哪些地方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並說明理由才行。

你越能明白指出詩或小說帶給你喜悅的原因,你就越瞭解這本書的優點是什麼。你會慢慢建立起批評的標準,你也會發現許多跟你有同樣品味的人與你一起分享你的論點。你還可能會發現一件我們相信如此的事:懂得閱讀方法的人,文學品味都很高。

做任何它想要做的事。我們一定得打開心靈,接納它。

我們應該感激論說性的作品—哲學、科學、數學—這些學科塑造出我們活著的真實世界。但我們也不能活在一個完全是這些東西的世界裡,偶爾我們也要擺脫一下這些東西。我們並不是說想像文學永遠或基本上是逃避現實的。如果從一般的觀點來看,逃避的概念是很可鄙的。但事實上就算我們真的要逃避現實,應該也是逃避到一個更深沉、或更偉大的真實裡。這是我們內在的真實世界,我們獨特的世界觀。發現這個真相讓我們快樂。這個經驗會深深滿足我們平時未曾接觸的部分自我。總之,閱讀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的規則應該以達成某種深沉的經驗為目標。這些規則應該盡可能去除我們體驗這種深刻感受的阻礙。

論說性作品與想像文學的基本不同,又造成另一個差異。因為目標完全不同,這兩種作品的寫法必然不同。想像文學會儘量使用文字潛藏的多重字義,好讓這些字特有的多元性增加文章的豐富性與渲染力。作者會用隱喻的方式讓整本書整合起來,就像注重邏輯的作者會用文字將單一的意義說明清楚一樣。但丁的《神曲》使用的是一般的詩與小說,但每個人閱讀起來卻各有不同的體會。論說性作品的邏輯目標則是完全清晰,毫無言外之意的解說。在字裡行間不能有其他的含意。任何相關與可以陳述的事都得盡可能說個一清二楚才行。相反地,想像文學卻要依賴文字中的言外之意。多重含意的隱喻在字裡行間所傳達的訊息,有時比文字本身還要豐富。整首詩或故事所說的東西,不是語言或文字所能描述的。

從這個事實,我們得到另一個否定的指令:在想像文學中,不要去找共識、主旨或論述。那是邏輯的,不是詩的,二者完全不同。詩人馬克·范多倫(Mark Van Doren)曾經說:“在詩與戲劇中,敘述是讓人更模糊的一種媒介。”譬如,你根本就無法在一首抒情詩的任何文句中找到任何他想要“說明”的東西。然而整首詩來看,所有字裡行間的關聯與彼此的互動,卻又陳述了某種完全超越主旨的東西。(然而,想像文學包含的要素也類似共識、主旨、論述,我們待會再討論。)

當然,我們可以從想像文學中學習,從詩、故事,特別是戲劇中學習—但是與我們從哲學或科學的書中學習的方法不同。我們都懂得從經驗中學習—我們每天生活中的經驗。所以,我們也可以從小說在我們想像中所創造出來的經驗中學習。在這樣的狀況下,詩與故事能帶給我們愉悅,同時也能教育我們。但這與科學及哲學教導我們的方式不同。論說性的作品不會提供我們新奇的經驗。他們所指導的經驗是我們已經有的或可以獲得的。這也是為什麼說論說性作品是教導我們基本的原理,而想像文學則藉由創造我們可以從中學習的經驗,教導我們衍生的意義。為了從這樣的書中學習,我們要從自己的經驗中思考。為了從哲學與科學的書中學習,我們首先必須瞭解他們的思想。

最後一個否定的指令:不要用適用於傳遞知識的,與真理一致的標準來批評小說。對一個好故事來說,所謂“真理”就是一種寫實,一種內在可能性,或與真實的神似。那一定要像個故事,但用不著像在做研究或實驗一樣來形容生活的事實或社會的真相。許多世紀前,亞里斯多德強調:“詩與政治對正確的標準是不一致的。”或是說,與物理學或心理學也是不一致的。如果是解剖學、地理或歷史作品,被當作是專門的論述,卻出現技術上的錯誤,那就應該被批評。但將事實寫錯卻不會影響到一本小說,只要它能自圓其說,將整體表現得活靈活現便行了。我們閱讀歷史時,希望多少能看到事實。如果沒有看到史實,我們有權利抱怨。我們閱讀小說時,我們想要的是一個故事,這個故事只要確實可能在小說家筆下所創造,再經過我們內心重新創造的世界中發生,就夠了。

我們讀了一本哲學的書,也瞭解了之後,我們會做什麼呢?我們會考驗這本書,與大家共通的經驗作對照—這是它的靈感起源,這也是它惟一存在的理由。我們會說:這是真的嗎?我們也有這樣的感覺嗎?我們是不是總是這樣想,卻從來沒有意識到?以前或許很模糊的事,現在是不是卻很明顯了?作者的理論或說明雖然可能很複雜,是不是卻比我們過去對這個觀念的混淆來得清楚,也簡單多了?

如果我們能很肯定地回答上述問題,我們與作者之間的溝通便算是建立起來了。當我們瞭解,也不反對作者的觀點時,我們一定要說:“這確實是我們共通的觀念。我們測驗過你的理論,發現是正確的。”

但是詩不一樣。我們無法依據自己的經驗來評斷《奧賽羅》(Othello),除非我們也是摩爾人,也和被懷疑不貞的威尼斯淑女結婚。而就算如此,也不是每一個摩爾人都是奧賽羅,每一個威尼斯淑女都是苔絲德蒙娜。而大部分這樣的夫妻婚姻都可能很幸福,不會碰到陰險的伊亞格。事實上,這麼不幸的人,萬中不見一。奧賽羅與這齣戲一樣,都是獨一無二的。

※ 閱讀想像文學的一般規則

為了讓上面所談的“不要”的指令更有説明,一定還需要一些建設性的建議。這些建議可以由閱讀論說性作品的規則中衍生出來。

前面我們談過閱讀論說性作品的三組規則,第一組是找出作品的整體及部分結構,第二組是定義與詮釋書中的共識、主旨與論述。第三組是評論作者的學說,以贊同或反對的意見完成我們對他的作品的理解。我們稱這三組規則為架構性、詮釋性與評論性的。同樣,在閱讀詩、小說與戲劇時,我們也可以發現類似的規則。

首先,我們可以將架構性的規則—擬大綱的規則—改變為適合閱讀小說的規則:

(1)你必須將想像文學作品分類。抒情詩在敘述故事時,基本上是以表達個人情緒的經驗為主。小說與戲劇的情節比較複雜,牽涉到許多角色,彼此產生互動與反應,以及在過程中情感的變化。此外,每個人都知道戲劇與小說不同,因為戲劇是以行動與說話來敘述劇情的。(在後面我們會談到一些有趣的例外。)劇作家不需要自己現身說法,小說家卻經常這麼做。所有這些寫作上的差異,帶給讀者不同的感受。因此,你應該能一眼看出你在讀的是哪一種作品。

(2)你要能抓住整本書的大意。你能不能掌握這一點,要看你能不能用一兩句話來說明整本書的大意。對論說性的作品來說,重點在作者想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上。因此,這類書的大意可以用解決間題的方程式,或對問題的回答來作說明。小說的整體大意也與作者面對的問題有關,而我們知道這個問題就是想要傳達一個具體的經驗,所以一篇故事的大意總是在情節之中。除非你能簡要地說明劇情—不是主旨或論述—否則你還是沒有抓住重點。在情節中就有大意。

要注意到,我們所說的整體情節與小說中所要使用的獨特語言之間毫無衝突之處。就是一首抒情詩也有我們這裡所謂的“情節”。然而,不論是抒情詩、小說,還是戲劇的“情節”,指的都只是其中的架構或場景,而不是讀者透過作品在心中重新創造的具體經驗。情節代表的是整本作品的大意,而整本作品才是經驗本身。這就像對論說性作品作一個邏輯上的總結,就代表了對書中的論述作個總結。

(3)你不僅要能將整本書簡化為大意,還要能發現整本書各個部分是如何架構起來的。在論說性作品中,部分的架構是與整體架構有關的,部分問題的解決對整體問題的解決是有幫助的。在小說中,這些部分就是不同的階段,作者借此發展出情節來—角色與事件的細節。在安排各個部分的架構上,這兩種類型的書各有巧妙。在科學或哲學的作品中,各個部分必須有條理,符合邏輯。在故事中,這些部分必須要在適當的時機與規劃中出現,也就是從開頭、中間到結尾的一個過程。要瞭解一個故事的架構,你一定要知道故事是從哪裡開始的—當然,不一定是從第一頁開始的—中間經過些什麼事,最後的結局是什麼。你要知道帶來高潮的各種不同的關鍵是什麼,高潮是在哪裡、又如何發生的,在這之後的影響又是什麼?(我們說“在這之後的影響”並不是說故事結束之後的事,沒有人能知道那些事。我們的意思是在故事中的高潮發生之後,帶來什麼樣的後果。)

隨著我們剛剛所提的重點,出現了一個重要的結果。在論說性作品中,各個部分都可以獨立解讀,而小說卻不同。歐幾裡得將他的《幾何原理》分成三十個部分發表,或照他所說的分成三十冊發表,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單獨閱讀。這是論說性作品中組織得最完整的一個例子。其中的每個部分或章節,分開來看或合起來看都有意義。但是一本小說中的一章,劇本中的一幕,或是一句詩從整體中抽出來之後,通常就變得毫無意義了。

其次,閱讀小說時候的詮釋規則是什麼?我們在前面談過,詩與邏輯作品所使用的語言是不同的,因此在找出共識、主旨與論述時,所使用的規則也要有點變化。我們知道我們不該這麼做的,不過我們非得找出類似的規則才行。

(1)小說的要素是插曲、事件、角色與他們的思想、言語、感覺及行動。這些都是作者所創造出來的世界中的要素。作者操縱著這些要素的變化來說故事。這些要素就是邏輯作品中的共識。就像你要跟邏輯作品的作者達成共識一樣,你也要能熟知每個事件與人物的細節。如果你對角色並不熟悉,也無法對事件感同身受,你就是還沒有掌握到故事的精髓。

(2)共識與主旨有關。小說的要素與整個表現的場景或背景有關。一個富有想像力的作者創造出一個世界來,他的角色在其中“生活,行動,有自己的天地。”因此,閱讀小說時類似指導你找出作者主旨的規則,可以說明如下:在這個想像的世界中賓至如歸。知道一切事件的進行,就像你親臨現場,身歷其境。變成其中的一個成員,願意與其中的角色做朋友,運用同情心與洞察力參與事件的發生,就像你會為朋友的遭遇所做的事一樣。如果你能這麼做,小說中的要素便不會再像一個棋盤上機械式移動的孤單棋子,你會找出其間的關聯性,賦予他們真正存活的活力。

結束討論小說的類似閱讀規則之前,我們要提醒你,不要太仔細檢驗這些類似的規則。這些類似的規則就像是一個隱喻或象徵,如果壓迫得太用力,可能就會崩潰了。我們所建議的三個列出大綱的步驟,可以讓你逐步瞭解作者如何在想像的世界中完成一個作品。這不但不會破壞你閱讀小說或戲劇的樂趣,還能加強你的樂趣,讓你對自己喜樂的來源有更多的瞭解。你不但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還知道為什麼會喜歡。

另一個提醒:前面所說的規則主要適用於小說與戲劇。引申到有故事敘述的抒情詩,也同樣適用。沒有故事敘述的抒情詩,仍然可以適用這個規則,只是沒那麼貼切。一首抒情詩是在呈現一個具體的經驗,就像一個長篇故事一樣,想要在讀者心中重新塑造這種經驗。就算最短的詩裡也有開始,過程與結束。就像任何經驗都有時間順序一樣,無論多麼短暫飄渺的經驗都是如此。在短短的抒情詩中,雖然角色可能非常少,但至少永遠有一個角色—詩人本身。

第三,也是最後一個,小說的閱讀批評規則是什麼?你可能記得我們在論說性作品中作的區隔,也就是根據一般原理所作的批評,與根據個人特殊觀點所作的評論—特殊評論。根據一般原理的部分,只要作一點變化就行了。在論說性作品中,這個規則是:在你還不瞭解一本書之前,不要評論一本書—不要說你同意或反對這個論點。所以在這裡,類似的規則是:在你衷心感激作者試著為你創造的經驗之前,不要批評一本想像的作品。

這裡有一個重要的推論。一個好讀者不會質疑作者所創造出來,然後在他自己心中又重新再創造一遍的世界。亨利·詹姆斯(HenryJames)在《小說的藝術》(The Art of Fiction)中曾說道:“我們要接納作者的主題、想法與前提。我們所能批評的只是他所創造出來的結果。”這就是說,我們要感激作者將故事寫出來。譬如故事發生在巴黎,就不該堅持說如果發生在明尼蘇達州的明尼阿波里斯市會比較好。但是我們有權利批評他所寫的巴黎人與巴黎這個城市。

換句話說,對於小說,我們不該反對或贊成,而是喜歡或不喜歡。我們在批評論說性作品時,關心的是他們所陳述的事實。在批評唯美文學時,就像字義所形容的,我們主要關心的是它的美麗。這樣的美麗,與我們深切體會之後的喜悅密切呼應。

讓我們在下面重述一下這些規則。在你說自己喜歡或不喜歡一本文學作品之前,首先你要能真正努力過並欣賞作者才行。所謂欣賞,指的是欣賞作者借著你的情緒與想像力,為你創造的一個世界。因此,如果你只是被動地閱讀一本小說(事實上,我們強調過,要熱情地閱讀),是沒法欣賞一本小說的。就像在閱讀哲學作品時,被動的閱讀也一樣無法增進理解力的。要做到能夠欣賞,能夠理解,在閱讀時一定要主動,要把我們前面說過的,所有分析閱讀的規則全拿出來用才行。

你完成這樣的閱讀階段後,就可以作評論了。你的第一個評論自然是一種你的品味。但是除了說明喜歡或不喜歡之外,還要能說出為什麼。當然,你所說的原因,可能真的是在批評書的本身,但乍聽之下,卻像是在批評你自己—你的偏好與偏見—而與書無關。因此,要完成批評這件事,你要客觀地指出書中某些事件造成你的反感。你不只要能說明你自己為什麼喜歡或不喜歡,還要能表達出這本書中哪些地方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並說明理由才行。

你越能明白指出詩或小說帶給你喜悅的原因,你就越瞭解這本書的優點是什麼。你會慢慢建立起批評的標準,你也會發現許多跟你有同樣品味的人與你一起分享你的論點。你還可能會發現一件我們相信如此的事:懂得閱讀方法的人,文學品味都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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