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曾崇拜過一個歌手, 從西元2011年到西元2014年, 每次學校在露天廣場上舉行文藝晚會, 他都會在舞臺唱一首張敬軒的《中斷點》。
他叫林嗓,
嗓子身高175cm, 細皮嫩肉, 長得陽光帥氣, 頭髮齊齊地掛在耳根, 喜歡穿印有卡通圖案的衣服。 雖然他唱歌時聲音溫柔細膩, 但他說話時卻很大聲, 每次學生會文藝部部長點到他的名字時, 他都會“嗖”地一聲站起來, 重重地說, 到。
這時, 坐在他旁邊的姑娘就會哧哧地笑。
林嗓把頭湊近姑娘, 睜圓了眼睛說, 辣椒妹, 今天你真漂亮。
話音一落, 部長的粉筆頭扔了過來, 嗓子, 下回你唱歌時有這麼大聲就好了, 別他娘的就知道低聲唱你的小情歌。
他又站了起來, 哈哈腰說, 好, 好。
我坐在他的後排, 雖然他不認識我, 但我有種預感, 我們會成為兄弟。
2、
2011年元旦晚會, 學校要求臨床醫學系出一個原創類歌唱節目,
起先, 嗓子一點也不看好我, 他覺得我連普通話都說不標準, 就更不用談創作歌詞了。 再加上剛念大一的我身材瘦小, 又整日擺出一幅怯生生的樣子, 所以不管部長怎麼極力推薦我, 他都不願接受。 幸好那時嗓子樂隊的成員辣椒妹替我說了幾句好話, 嗓子才勉強答應讓我試試。
晚上, 辣椒妹通過QQ群和我成為好友。 她說白天之所以會幫我, 是因為覺得我這個人長得挺可愛, 有時也聽到過身邊的人說某骨傷班的文藝委員有點才華, 在很多雜誌報紙發表過文章。
她早就想認識我。 當然, 我也很想結識這位才貌雙全的姑娘。
我記得第一次在迎新晚會上看到過辣椒妹, 那時她身穿白色婚紗,
嗓子唱到高潮部分時伸出左手拉住她的手, 可她卻很快甩開了。
當時, 所有在場的觀眾都以為她是在極力配合表演, 我也以為傷心情感唱到了傷心處才會出現那樣一幅尷尬的畫面。 可那晚辣椒妹告訴我, 那次她是有意避開嗓子的, 因為辣椒妹沒有拉過男生的手, 她想把第一次留給對的人。
而這個人並不是他的好朋友林嗓。
在樂隊工作的那幾天, 我表現的極其勤奮認真, 每天第一個到達會議室, 在和他們討論時態度也很誠懇, 面帶笑容地說出我的創作觀點。
我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實力讓嗓子儘快打心底接受我, 讓我加入樂隊。 可等待別人親口承認你很不錯,
在距離元旦晚會還有15天時, 嗓子找到我, 他問我他喜歡哪位歌手, 我想都沒想就說, 張敬軒。
他笑了笑, 點點頭說:“是的”, 然後他走向前, 把我肩膀往下按, 問道:“那你知道我為什麼會喜歡他嗎?”
我搖搖頭。
他把雙手背在身後在會議室踱來踱去, 我心裡開始咚咚跳起來, “如果我回答不上, 他不會把我開除了吧?”我感到有點緊張。
可沒過多久, 嗓子咧著嘴笑了起來, 他說:“因為一個姑娘她很喜歡張敬軒, 所以我也喜歡。 ”
我似懂非懂, 從椅子上站了起來, 問他:“那你很喜歡那個姑娘?”
“是的。 ”他說話的聲音噝噝的, 眼睛定定地看了我一陣。 然後, 走向門口, 再回過頭, 微笑著說:“你發給我的郵件我看了,
3、
那次, 我才知道辣椒妹的真名叫許如初, 一位來自浙江的江南女子。 只是她的性格既不像她的名字一樣溫文爾雅, 也不同她的故鄉一般婉約靦腆。 許如初, 在公共場合被喊做辣椒妹, 這和她平時說話犀利直接,火藥味十足有關。
好幾次我和她聊天,都被說得緘默不語。
可嗓子偏偏就暗戀這樣一個姑娘,從初中到大學聽她喜歡的歌,按她喜歡的風格站在舞臺上和她一起表演,即使他知道她可能不太喜歡自己,也會假裝堅強,也會主動掩飾在她的世界裡所受的傷。
這也許就是嗓子喜歡我寫的歌詞《暗戀》的主要原因。他說,有時候,我也會渴望自己就是愛情故事裡的白馬王子,我們的內心彼此離不開誰,所以更需要遇見好的愛情來滋養自己。
我清楚地記得那次元旦晚會演出特別成功,很多觀眾在聽嗓子唱《暗戀》時都目不轉睛地看著他的身影,他在用極其富有滲透力的聲音向我們講述他的故事,那個影子又黑又大,一會兒半蹲著,一會兒站直了身,都是一動不動,只有我們的眼淚在動,讓我看到一顆顆水晶球在我和嗓子中間滾動著。
我被嗓子徹徹底底征服了,發誓一定要拼勁力氣加入他的樂隊。
我開始聽情歌,看言情小說,逛歌詞貼吧,收集有關別人的情感故事,每次到文藝部開會我都會找機會和嗓子說話,把新寫的歌詞給他看。
當然,嗓子也不會拒絕,他看的很認真,還會在我的歌詞本上作批註。有次,我回到寢室打開歌詞本,竟無意間看到了幾個用鉛筆寫的大字:你願意加入炮灰樂隊嗎?
我完全被那幾個字帶進了那樣一個場景:我,嗓子,辣椒妹,還有一個吉他手成了明星樂隊,每年我們在各大高校有成千上萬場演出,不管我們來到哪座城市都會有年輕粉絲為我們招旗呐喊。
加入炮灰樂隊的那三年,我過的特別充實,每天都像打了雞血一樣看書,創作。當然,偶爾也會躺在床上想起辣椒妹在白天和我說過的話。
辣椒妹喜歡有才華的男生,但他不是歌手,而是幕後創作者。
辣椒妹喜歡瘦瘦的男生,但他不是林嗓,另有其人,是她在2011年認識的,一見鍾情。
4、
我們經常說:要和自己賽跑,那是堅持不懈的自我鼓勵。但大部分情況下,社會上有一個公認的愛情最底線:必先達標才能進入角逐。那麼如何才算達標?任何一個中小學體育bbs都會告訴你:養成鍛煉的習慣。
有次,辣椒妹把我約到男生宿舍門口,她說她喜歡我,很愛很愛那種。為了讓我對她的性格不再反感,她在開會時一言不發,在表演時只選擇唱寧靜和緩的歌,不再穿高跟皮鞋,不再喝酒逛吧,每天早睡早起,跑步鍛煉。
她還隔三差五就會給我打電話,喂,胡先生,我又給你買了幾本書,到時記得簽收下xx快遞。
雖然讓我無法想像,卻又無力反駁,就好像有很多人可能活了大半輩子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歡哪個人,適合做什麼事。尤其是我們男生,天生就習慣享受被喜歡的待遇,學不會拒絕。
我和辣椒妹談了兩個星期的戀愛,和大多情侶一樣,我們一起吃飯上課,一起散步逛街,一起躺在草地上看月亮數星星。
只是我們在做著這些動作時,從來都不公平,辣椒妹對我的愛遠遠超乎我的想像,我們吃魚時她可以替我被魚翅卡住喉嚨;我們辨別中藥時她可以為我變幻成每味草藥;我們數星星時她願意把自己的五臟六腑分解成無數條星球運行的軌跡,好讓每一顆星星能走在一起。
但就我而言,我卻不喜歡吃魚,不願意學中醫,不想仰望星空。
最讓人感到悲哀的是,我真心實意崇拜的歌手因為暗戀一個叫辣椒妹的姑娘九年,從初中到大學。
辣椒妹喜歡張敬軒,她讀大一時想把《中斷點》翻唱成搖滾,但身為主唱的嗓子卻一次也不肯,因為他記得辣椒妹在初中畢業時說過的誓言,嗓子唱情歌時辣椒妹不彈吉他,只站在旁邊靜靜聽他唱歌。嗓子把辣椒妹當成《中斷點》MV裡的一輩子的唯一的女主角,像唱情歌一樣深情不變。
可他不曾料到自己拼盡力氣暗戀九年的姑娘只用了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就和他的拜把子兄弟擁吻在一起。
那天,嗓子在男生宿舍門口無意間看到辣椒妹向我告白,還把那把她曾珍藏十年的吉他送給了我。
聽嗓子的室友說,那晚嗓子一回到寢室就開始神情恍惚地收拾東西,他帶走了大學三年裡買下的光碟,樂器,還有520張畫著張敬軒頭像的海報。
嗓子出席過B城很多大學的文藝晚會,共計520場,場場都是張敬軒的歌。其中,《中斷點》這首歌被他唱了519次,只有一次他唱的是張敬軒的《吻得太逼真》。
那晚,嗓子在離開xx中醫藥大學前二十分鐘,他一個人站在偌大的草坪上一邊彈起吉他一邊唱起了這首歌:
昨夜陪你醉,傷到我心碎,你竟說我和你不配,完全忘記往日為何,能興我,徹夜難眠……
嗓子第一次用搖滾的方式翻唱張敬軒的歌,雖然沒有觀眾,但我卻仿佛身在其中,竟第一次莫名地感到疼痛。
5、
第二天,我把嗓子退學這事告訴了辣椒妹,辣椒妹只是輕輕地歎息了一聲。但等我把嗓子留給她的唯一的禮物交到她手中,她再緩緩地打開那層泛黃的皮紙,看到張敬軒在2005年發行的專輯《我的夢想我的路》時,已經泣不成聲。這張專輯是辣椒妹讀初一時送給她的同桌——林嗓的新年禮物。嗓子竟為她保留了九年。
我也終於有勇氣向辣椒妹坦言說我不是真心喜歡她了。
辣椒妹越哭越傷心,肩膀也一抖一抖的,讓我的心裡一抽一抽。
有人說,唱情歌時要閉上眼睛,站在原地一動不動,這樣就會有你喜歡的人走進你演唱的每句歌詞裡,從未離開。
2015年,我從B城來到A城實習。期間,我有在一個街區看到一支樂隊,他們每唱完一首張敬軒的情歌就開始唱自己的主打歌。那首歌叫《暗戀》,領唱的男孩高高的,瘦瘦的,他長得成熟帥氣,頭髮齊齊地掛在耳根。那個女孩可漂亮啦,妖姿魅態,綽有餘妍,她的臉蛋紅撲撲的,特別順眼。
聽周邊的人群說,他們是這世上最為恩愛也最幸福的一對年輕情侶。
哦,我好像在哪遇到過。
世上所有的久別重逢都是奇跡,尤其是歷經過分開以後還能走到一起。找到喜歡的事,遇到對的人並不容易,但假若某天他們真的款款而來,我惟願你不去做那麼一個冷落冰霜,不拿真愛當回事的人,我也惟願你和喜歡的人長長久久,過盡千帆,閱盡風雨後便能收穫到人世間最有生命力的愛情。
我也相信後來的我們再來應付愛情裡的小枝小椏,自然得心應手,就像歌詞《中斷點》寫得這樣:
靜靜地陪你走了好遠好遠,連眼睛紅了都沒有發現,聽著你說你現在的改變,看著我依然最愛你的笑臉......
這和她平時說話犀利直接,火藥味十足有關。好幾次我和她聊天,都被說得緘默不語。
可嗓子偏偏就暗戀這樣一個姑娘,從初中到大學聽她喜歡的歌,按她喜歡的風格站在舞臺上和她一起表演,即使他知道她可能不太喜歡自己,也會假裝堅強,也會主動掩飾在她的世界裡所受的傷。
這也許就是嗓子喜歡我寫的歌詞《暗戀》的主要原因。他說,有時候,我也會渴望自己就是愛情故事裡的白馬王子,我們的內心彼此離不開誰,所以更需要遇見好的愛情來滋養自己。
我清楚地記得那次元旦晚會演出特別成功,很多觀眾在聽嗓子唱《暗戀》時都目不轉睛地看著他的身影,他在用極其富有滲透力的聲音向我們講述他的故事,那個影子又黑又大,一會兒半蹲著,一會兒站直了身,都是一動不動,只有我們的眼淚在動,讓我看到一顆顆水晶球在我和嗓子中間滾動著。
我被嗓子徹徹底底征服了,發誓一定要拼勁力氣加入他的樂隊。
我開始聽情歌,看言情小說,逛歌詞貼吧,收集有關別人的情感故事,每次到文藝部開會我都會找機會和嗓子說話,把新寫的歌詞給他看。
當然,嗓子也不會拒絕,他看的很認真,還會在我的歌詞本上作批註。有次,我回到寢室打開歌詞本,竟無意間看到了幾個用鉛筆寫的大字:你願意加入炮灰樂隊嗎?
我完全被那幾個字帶進了那樣一個場景:我,嗓子,辣椒妹,還有一個吉他手成了明星樂隊,每年我們在各大高校有成千上萬場演出,不管我們來到哪座城市都會有年輕粉絲為我們招旗呐喊。
加入炮灰樂隊的那三年,我過的特別充實,每天都像打了雞血一樣看書,創作。當然,偶爾也會躺在床上想起辣椒妹在白天和我說過的話。
辣椒妹喜歡有才華的男生,但他不是歌手,而是幕後創作者。
辣椒妹喜歡瘦瘦的男生,但他不是林嗓,另有其人,是她在2011年認識的,一見鍾情。
4、
我們經常說:要和自己賽跑,那是堅持不懈的自我鼓勵。但大部分情況下,社會上有一個公認的愛情最底線:必先達標才能進入角逐。那麼如何才算達標?任何一個中小學體育bbs都會告訴你:養成鍛煉的習慣。
有次,辣椒妹把我約到男生宿舍門口,她說她喜歡我,很愛很愛那種。為了讓我對她的性格不再反感,她在開會時一言不發,在表演時只選擇唱寧靜和緩的歌,不再穿高跟皮鞋,不再喝酒逛吧,每天早睡早起,跑步鍛煉。
她還隔三差五就會給我打電話,喂,胡先生,我又給你買了幾本書,到時記得簽收下xx快遞。
雖然讓我無法想像,卻又無力反駁,就好像有很多人可能活了大半輩子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歡哪個人,適合做什麼事。尤其是我們男生,天生就習慣享受被喜歡的待遇,學不會拒絕。
我和辣椒妹談了兩個星期的戀愛,和大多情侶一樣,我們一起吃飯上課,一起散步逛街,一起躺在草地上看月亮數星星。
只是我們在做著這些動作時,從來都不公平,辣椒妹對我的愛遠遠超乎我的想像,我們吃魚時她可以替我被魚翅卡住喉嚨;我們辨別中藥時她可以為我變幻成每味草藥;我們數星星時她願意把自己的五臟六腑分解成無數條星球運行的軌跡,好讓每一顆星星能走在一起。
但就我而言,我卻不喜歡吃魚,不願意學中醫,不想仰望星空。
最讓人感到悲哀的是,我真心實意崇拜的歌手因為暗戀一個叫辣椒妹的姑娘九年,從初中到大學。
辣椒妹喜歡張敬軒,她讀大一時想把《中斷點》翻唱成搖滾,但身為主唱的嗓子卻一次也不肯,因為他記得辣椒妹在初中畢業時說過的誓言,嗓子唱情歌時辣椒妹不彈吉他,只站在旁邊靜靜聽他唱歌。嗓子把辣椒妹當成《中斷點》MV裡的一輩子的唯一的女主角,像唱情歌一樣深情不變。
可他不曾料到自己拼盡力氣暗戀九年的姑娘只用了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就和他的拜把子兄弟擁吻在一起。
那天,嗓子在男生宿舍門口無意間看到辣椒妹向我告白,還把那把她曾珍藏十年的吉他送給了我。
聽嗓子的室友說,那晚嗓子一回到寢室就開始神情恍惚地收拾東西,他帶走了大學三年裡買下的光碟,樂器,還有520張畫著張敬軒頭像的海報。
嗓子出席過B城很多大學的文藝晚會,共計520場,場場都是張敬軒的歌。其中,《中斷點》這首歌被他唱了519次,只有一次他唱的是張敬軒的《吻得太逼真》。
那晚,嗓子在離開xx中醫藥大學前二十分鐘,他一個人站在偌大的草坪上一邊彈起吉他一邊唱起了這首歌:
昨夜陪你醉,傷到我心碎,你竟說我和你不配,完全忘記往日為何,能興我,徹夜難眠……
嗓子第一次用搖滾的方式翻唱張敬軒的歌,雖然沒有觀眾,但我卻仿佛身在其中,竟第一次莫名地感到疼痛。
5、
第二天,我把嗓子退學這事告訴了辣椒妹,辣椒妹只是輕輕地歎息了一聲。但等我把嗓子留給她的唯一的禮物交到她手中,她再緩緩地打開那層泛黃的皮紙,看到張敬軒在2005年發行的專輯《我的夢想我的路》時,已經泣不成聲。這張專輯是辣椒妹讀初一時送給她的同桌——林嗓的新年禮物。嗓子竟為她保留了九年。
我也終於有勇氣向辣椒妹坦言說我不是真心喜歡她了。
辣椒妹越哭越傷心,肩膀也一抖一抖的,讓我的心裡一抽一抽。
有人說,唱情歌時要閉上眼睛,站在原地一動不動,這樣就會有你喜歡的人走進你演唱的每句歌詞裡,從未離開。
2015年,我從B城來到A城實習。期間,我有在一個街區看到一支樂隊,他們每唱完一首張敬軒的情歌就開始唱自己的主打歌。那首歌叫《暗戀》,領唱的男孩高高的,瘦瘦的,他長得成熟帥氣,頭髮齊齊地掛在耳根。那個女孩可漂亮啦,妖姿魅態,綽有餘妍,她的臉蛋紅撲撲的,特別順眼。
聽周邊的人群說,他們是這世上最為恩愛也最幸福的一對年輕情侶。
哦,我好像在哪遇到過。
世上所有的久別重逢都是奇跡,尤其是歷經過分開以後還能走到一起。找到喜歡的事,遇到對的人並不容易,但假若某天他們真的款款而來,我惟願你不去做那麼一個冷落冰霜,不拿真愛當回事的人,我也惟願你和喜歡的人長長久久,過盡千帆,閱盡風雨後便能收穫到人世間最有生命力的愛情。
我也相信後來的我們再來應付愛情裡的小枝小椏,自然得心應手,就像歌詞《中斷點》寫得這樣:
靜靜地陪你走了好遠好遠,連眼睛紅了都沒有發現,聽著你說你現在的改變,看著我依然最愛你的笑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