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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兩會5大看點

陽春三月, 草長鶯飛, 2017年兩會如期舉行, 不出所料, 汽車依舊是眾代表重點關注的專案。

誠然, 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長——預計到2020年, 我國汽車保有量將由2016年的1.94億輛增長至3億輛, 隨之而來的, 國家能源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挑戰日益突顯。 今年兩會, 汽車行業的提案也有了一定程度的體現:清潔能源汽車、自動駕駛、共用經濟、智慧製造、網約車等都深受關注。

兩會之後, 汽車市場會有哪些提案將引導整個產業的發展方向, 哪些方向會成為未來的新風口, 今天我們就來盤點一下, 汽車兩會的5大看點。

新能源方面—清潔能源車

3月5日, 隨著李克強總理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及的“鼓勵使用清潔能源汽車”, 讓本來就很火熱的新能源汽車, 再次成功躋身最火話題之一, 幾大汽車相關代表也都提出了和這一方面相關的提案。

吉利汽車董事長李書福提議《推廣甲醇汽車、發展甲醇替代燃料》, 建議儘快出臺甲醇車國家標準或制定準入管理辦法, 通過劃區域試點運行等措施, 推動這一節能環保產品儘快得以應用。

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建議關於破除新能源汽車地方保護、營造更加公平的新能源汽車市場消費環境的建議。 針對破除新能源汽車地方保護提出建議:第一, 建立健全前瞻性的法律和配套制度體系, 廢除帶有地方保護色彩的地方政策和法規;第二, 降低50%地方補貼上限並適時取消, 兩級補貼合併;第三, 將破除新能源汽車地方保護納入監管平臺工作職能;第四, 儘快出臺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及其配套設施技術標準;第五,

加快研究出臺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辦法。

漢能董事局主席李河君針對太陽能汽車發展遞交提案, 認為太陽能汽車是面向未來的新能源汽車創新應用形式, 他提出要鼓勵支持太陽能汽車研發應用, 這是搶佔全球新能源汽車的關鍵技術制高點。

關於天然氣汽車,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總經理潘桂妹在兩年前就建議加大天然氣汽車推廣力度, 逐步完善天然氣汽車生產、加氣站建設、天然氣汽車購買補貼、加氣站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支持政策。

無論是既定的純電動也好, 還是國家、國際和社會正形成的新共識——氫能源也好, 還是甲醇汽車、太陽能汽車、天然氣汽車等, 從李克強總理的報告可讀出,

服從的前提是必須環保、綠色、經濟, 而面臨的共同問題就是獲取和與之匹配的基礎設施、配套問題。 以新能源汽車最具戰略意義的突破口——燃料電池汽車的加氫站為例, 雖然設置密度不必像純電動汽車充電站那麼高, 建設起來肯定比充電站要複雜得多, 牽涉的面更廣。

自動駕駛

在自動駕駛領域, 今年的提案側重點更加具象。

其中李書福指出:智慧網聯技術的演進將自動駕駛推向了新的高度。 自動駕駛已經成為世界汽車產業未來最重要的發展方向。 具體到一方面, 他建議通過審慎放開地圖精確測繪, 減少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壁壘, 從而加速自動駕駛的發展。 同時, 他也指出, 地圖精確測繪與國家資訊安全密切相關,

必須同步推進自動駕駛地圖保密處理技術與公開使用的相關法律規範。 在保障國家資訊安全的同時, 強化地理資訊的公共服務屬性, 推動地理資訊資源向社會的有序開放。

百度CEO李彥宏也提出提案:建議用人工智慧技術調交通信號燈, 並涉及到百度研發的識別汽車技術。 他認為, 利用人工智慧技術有效推進智慧交通信號燈系統構建, 可緩解交通擁堵問題, 包括:利用人工智慧圖像識別、圖像分割等技術, 提升交通流資料獲取能力。 加強智慧交通信號燈配時方案演算法研究;建議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智慧交通信號燈應用示範專案。

智慧製造

對於智慧製造, 在汽車行業也是由來已久, 王鳳英建議:第一, 將車身穩定系統(ESP)和胎壓監測系統加入GB7258《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 並加強佩戴安全帶、全面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執法與立法;第二,將智慧汽車相關安全標準納入立法計畫;第三,加強對智慧交通安全體系的標準建設;第四,推進電商\快遞物流\共用經濟與城市交通管理相關的政策法治體系建設;第五,重視汽車與行人和諧共存,推進行人保護相關標準的進程。

網約車

在交通出行方面,四川省鼎立律師事務所律師施傑提出,北京、上海的網約車細則要求“京人京車”、“滬人滬車”的嚴苛規定,不符合市場競爭規律。政府應當創新行業管理,優化監督模式,構建平臺審核模式,推動群眾綠色出行、健康出行,為“互聯網+交通”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共用單車

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新華聯集團董事局主席兼總裁傅軍聚焦“共用單車”領域。他的提案建議國家應支持“共用單車”經營模式的健康發展。

傅軍認為,最近發展起來的“共用單車”經營模式,不僅以共用經濟為特徵改變著傳統的經營模式,也對解決群眾出行最後一公里、實踐綠色環保理念、增進群眾交流和個人健康等諸多領域產生了深遠影響。但“共用單車”缺乏政府引導和監管,急需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引導,在企業經營模式、政府監管等環節形成適應其經營模式發展的良好環境。

並加強佩戴安全帶、全面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執法與立法;第二,將智慧汽車相關安全標準納入立法計畫;第三,加強對智慧交通安全體系的標準建設;第四,推進電商\快遞物流\共用經濟與城市交通管理相關的政策法治體系建設;第五,重視汽車與行人和諧共存,推進行人保護相關標準的進程。

網約車

在交通出行方面,四川省鼎立律師事務所律師施傑提出,北京、上海的網約車細則要求“京人京車”、“滬人滬車”的嚴苛規定,不符合市場競爭規律。政府應當創新行業管理,優化監督模式,構建平臺審核模式,推動群眾綠色出行、健康出行,為“互聯網+交通”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共用單車

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新華聯集團董事局主席兼總裁傅軍聚焦“共用單車”領域。他的提案建議國家應支持“共用單車”經營模式的健康發展。

傅軍認為,最近發展起來的“共用單車”經營模式,不僅以共用經濟為特徵改變著傳統的經營模式,也對解決群眾出行最後一公里、實踐綠色環保理念、增進群眾交流和個人健康等諸多領域產生了深遠影響。但“共用單車”缺乏政府引導和監管,急需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引導,在企業經營模式、政府監管等環節形成適應其經營模式發展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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