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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想要收拾你,不用擔心,用這3招保你沒事!終身收益!

在職場中, 領導對我們的處罰幾乎沒有招架之力, 要嘛忍氣吞聲、要嘛就辭職跳槽或創業去。

可是我們卻忽略了一點, 領導是不會用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來收拾我們。

往往領導會先挖坑, 然後再引導我們出錯, 利用我們自身的失誤來收拾我們。

所以只要不犯錯就行了。 可能有人會說了, 不犯錯怎麼可能?的確誰能無過。

但是只要在工作中掌握這3個方法就能確保自己就算出現了錯誤, 領導也沒有辦法收拾我們。

1.拉人頭, 分散火力

如果領導要收拾我們, 最好的辦法就是安排一項容易出錯的事情給我們做, 只要出錯了領導就有理由收拾我們, 無論在法律還是公司制度上都說的過去。

對付這種方法很簡單, 只要領導安排事情的時候, 我們向領導要人, 要比如說領導的親戚、心腹參加到這項事情裡面來, 然後在分配的時候讓他們也承擔一些主要任務。

這樣就算任務出現了問題, 追究責任也會讓他們分擔一下, 而且甚至還會因為他們也參與到事情而不了了之。

2.簽字確認, 拉領導下水

可問題是領導既然想整我們, 怎麼會將他的自己人安排進危險裡面呢?所以對我們要人的請求極有可能不會批准。

甚至用部門人員緊張來搪塞我們。

別急, 對付這種領導, 還有更很的招數。 我們以彙報請示工作的名義, 整理一些材料, 將我們的做法、實施寫進去, 然後讓領導簽字批准走流程。 記住這些東西必須要是會在公司內部走程式的。 這樣領導就不得不簽字, 既然他簽字了他就有責任了。 哪怕最後出現了問題和錯誤, 公司追究責任, 我們的領導比我們自己承擔的更多。

現代企業管理的流程化, 讓很多領導簽字其中就是包含這意思, 即是多層檢查、分攤責任, 也是避免自己被最大化追責。

3.中途轉移, 跳出火坑

職場中的鬥爭其實就是利用公司的規則來作為打擊對手的工具。 只要對手犯錯了, 就用公司的規章制度來進行處罰追責。 貌似好像領導簽字了把領導拉下水了能夠減輕自己的責任, 其實我們還是太幼稚了, 就算領導簽字了, 我們也極有可能被當作替罪羊丟出來。

不過領導玩狠的, 我們也不怕他。 既然他等著我們出錯用公司的規章制度來處理我們, 那麼我們就也用規章制度,

來對付他。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在法律中規定員工請病假只要提出相關醫院的證明公司就必須准許, 如果不允許可以勞動仲裁, 而且仲裁的結果都是偏向員工。 所以我們可以在手中任務即將出錯的時候選擇病假, 把爛攤子丟給領導去處理, 自己脫身的乾乾淨淨。

類似的方法還有辭職創業之類的藉口脫身。

職場中發生矛盾在所難免,與同事關係不好倒沒什麼。可一旦與領導關係好了,除非自己覺得能夠熬過他,或者把他擠走,那麼選擇辭職創業、換崗就是自己最好的選擇。畢竟躲過了這一次,領導還會不死心的,與其讓費時間,不如瀟瀟灑灑的走人。

類似的方法還有辭職創業之類的藉口脫身。

職場中發生矛盾在所難免,與同事關係不好倒沒什麼。可一旦與領導關係好了,除非自己覺得能夠熬過他,或者把他擠走,那麼選擇辭職創業、換崗就是自己最好的選擇。畢竟躲過了這一次,領導還會不死心的,與其讓費時間,不如瀟瀟灑灑的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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