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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戀愛關係中,女友利用虛假資訊和男友借錢,是否屬於詐騙罪?

▼ 律視拍案第216期丨男女戀愛關係中, 女友利用虛假資訊和男友借錢, 是否屬於詐騙罪?

▼網戀結識富女友竟然是騙局

有人會問, 我們確實確認了戀愛關係, 錢也是基於我們之間的信任才給對方的, 怎麼就構成犯罪了呢?2015年3月王女士用假名在網上認識了張先生, 並且自稱是富二代。 張先生聽了, 很高興啊。 於是兩人就開始暢聊, 那在網上聊天也有段時間了, 無話不談, 好感逐漸增加, 這個時候倆人打算見上一面。 兩人就開始商量見面的日子, 決定在5月的某一天見面。 等啊盼啊, 這一天終於來了。 見面以後,

兩人對彼此的好感又多了很多, 就發展成了戀愛關係。 可是, 時間一長, 感情都有出現問題的時候。

在接下來的2年內, 王女士在張先生的面前擺出一副很闊氣的樣子, 大手大腳, 花銷很大, 因此也讓張先生認為王女士家境富裕, 也對她更加有好感。 畢竟找到一個有錢的女朋友, 心裡偷著樂壞了。 就在當年7月, 也就是倆人確定戀愛關係後兩個月的時候, 王女士聲稱自己的弟弟出了車禍需要5萬元, 張先生很爽快的答應了王女士, 並且把自己的銀行卡和密碼都交給王女士, 王女士隨後自己持卡去銀行把錢取出。 王女士在此之後的2個月內又以其他理由從張先生那裡拿到3萬元, 到2016年底總額達到8萬元。 張先生感覺有些不對勁了,

自己的女朋友不是富二代嗎, 為什麼每次都和他借錢, 數目還不小。

終於有一天, 不好的事發生了。 張先生在一次偶然的情況下發現女朋友和她身份證名字不符, 張先生開始懷疑王女士真實身份。 本來是不應該懷疑自己的女朋友, 但是張先生越來越感覺事情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簡單, 自己的女朋友好像有什麼不可告人的事情。

▼戀愛關係中構成詐騙罪基本要素

張先生開始用法律途徑調查自己的女朋友, 經過諮詢律師後, 在2017年2月初張先生向當地公安局報案。 本案王女士認為自己向張先生借錢只是在倆人戀愛關係中的一種民事法律關係, 並不構成刑事詐騙罪。 那麼王女士是否構成詐騙罪呢?一起來看, 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 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 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017年2月15日王女士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

▼人財兩空真是得不償失

本案中, 王女士一開始就以假名與張先生接觸, 還欺騙說自己是富二代, 並以其虛假事實弟弟發生車禍向張先生“借”錢, 並占為己有, 已經構成詐騙罪, 數額達到巨大的標準, 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後經法庭審理, 王女士的確構成詐騙罪, 最終被判處4年零5個月有期徒刑。

戀愛關係是人類美好的情感交流,任何一方陷入戀愛關係時,都不會防範對方,這就讓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利用這種關係來達到犯法的目的。因此,大家在戀愛關係中要保持一份清醒的頭腦,網戀中一定要真真實實的去瞭解對方,不輕易相信一面之詞。戀愛關係中涉及錢財的時候,要冷靜應對戀愛關係中發生的借貸關係,別讓壞人鑽了空子,最後變的人財兩空,未免也太得不償失了吧。

律師拍案—掌上的法律專家丨精英律師團義務法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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