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是老師, 我大學畢業在一家幼稚園做幼教。 暑假我去農村老家玩, 和一群兒時的朋友下河游泳。 我水性最好, 當我遊到河中間的時候, 我的腿抽經了, 我拼命的呼救, 但是都是一群女孩子, 她們都不敢過來。 這時候, 我奶奶隔壁鄰居的跳下水把我救了上來。 當天, 爸媽帶著我去他家道謝。 準備了一萬塊錢的紅包, 他們沒有收, 說是救人不是為了錢。
兩家人閒聊, 就聊到了我們年輕人。 奶奶鄰居說他家有一個兒子, 今年28歲, 但是因為家境貧困一直找不到媳婦兒。 我爸媽說我也到了適婚年紀, 我本以為他們只是寒暄幾句。 沒想到回家後, 我爸媽告訴我要我嫁給救命恩人的兒子。 我說, 這都什麼年代了, 還流行以身報恩。 爸媽說, 他兒子一表人才, 給別人做司機, 為人淳樸老實。 爸媽說我們家時代教書育人, 做人要知恩圖報, 救命大恩不是錢能報答的。
我第一眼看到老公的時候, 我並不排斥, 他應該有1米78, 身體強壯, 五官也端正。 新婚那天我也有作為小女兒的嬌羞, 待在房間一直沒有出去, 心裡忐忑的期待著夜晚的到來。 那天他喝了很多酒, 加上是夏天,
三天后回門, 我告訴我媽這件事。 我媽把我罵了一頓, 還要我一年內必須懷孕。 我想過離婚, 可是我爸媽肯定不會同意, 但是想起老公身上的味道, 我就噁心得吃不下飯, 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