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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華東建材城商戶嫌物業費太高拒繳 被掐水電

位於合肥東部的華東建材城, 東鄰龍塘高速出入口南靠合馬路, 西接裕溪路高架, 如此好的區域優勢, 卻有著將近40%的商鋪空置率, 其商城內也是門可羅雀。 近日, 江淮晨報、江淮網記者採訪獲悉, 因該商城內物業費最高收到每月每平方米11元的價格, 不少經營戶拒繳物業費, 30余戶商鋪被斷水斷電。 目前, 業主成立了業委會, 欲罷免老物業引進新物業, 但是新老物業對峙後, 新物業未能接管商場, 事件已經走上訴訟階段。

現狀 新物業來了, 老物業不走

9月18日, 在華東建材城F區一間經營戶鋪面中, 鋼材被亂糟糟地堆在一側,

裡面的沙發上, 坐著數名業主和經營戶。 現場訴苦聲、爭執聲此起彼伏。 記者採訪獲悉, 這群人中有三五人是華東建材城的業委會成員, 剩下的基本是新物業“安徽州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州海物業)的人員, 他們還在為3天前的對峙中, 沒有進駐物業房而生氣。

記者多方走訪得知, 就在9月15日, 業委會罷免了老物業“安徽騰輝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下稱騰輝物業)後, 通過招投標方式引進州海物業。 目擊者拍攝的視頻中顯示, 當天新老物業交接時, 州海物業未能成功接管, 被擋在了物業大門之外。

商戶 不滿高物業費, 遭遇斷水斷電

好端端的為何要罷免騰輝物業呢?華東建材城業委會委員王強介紹, 華東建材城是2009年投入使用的,

但8年來市場一直不景氣, 至今仍有40%左右的商鋪是空置的。 但是, 從2015年底, 騰輝物業一改此前1.88元/平方米的物業費收費標準, 開始做了3.5元、5.0元、7.0元、11.0元多個檔次, 要求經營戶按照上述幾個檔次交費, “70%以上都收了3.5元/平方米, 幾乎是以前的一倍。 ”對此, 諸多經營戶表達了不滿。 王強說, 經營戶不滿並沒有什麼用, 因為整個商城水電錶未出戶, 經營戶需要將水電費繳納到物業後再由物業統一代繳, 這時騰輝物業就選擇掐斷不交物業費的經營戶的水電來制衡。

記者從一份簽名按手印的名單上看到, 有30餘戶經營戶停電時間在1-3個月不等, 他們紛紛抱怨物業高收費和不作為。 F區108棟22號的經營戶郝安芝介紹, 他並未欠費,

但也遭到“誤傷”, 騰輝物業在掐斷鄰居的水電錶時, 將他的電錶也弄壞, 導致一整個冰箱的貨物全部泡了湯。

新物業 成立業委會引入新物業

在一份安徽省招投標集團出具的中標通知書上, 記者看到, 今年8月17日華東國際建材城的物業管理服務被州海物業中標, 中標金額820余萬。

此前, 2016年年底, 商城的業主們召開業主大會, 選舉產生了第一屆業委會, 並在此基礎上, 將商城的服務通過招投標的方式, 委託給了州海物業。 這也是上述為何州海物業在A區108棟物業用房前與騰輝物業對峙的原因所在。

此外, 在成立業委會期間, 現任業委會監事王福榮還稱“騰輝用假的房產證, 來參加業主大會, 反對成立業委會, 後來被公安機關查獲了。

”其也向記者提供了公安的刑事立案通知書。

州海物業華東建材城負責人汪立元介紹, 根據他們摸排調研發現, 目前商場共有3000多戶入駐開店, 但市場沒有人氣, 除了極少量的老顧客之外, 商城內散客極少, “尤其是物業費收的高, 比如有的攤到11塊, 算下來比房租還要高。 ”

汪立元說, 如果接管順利的話, 他們除了要啟動消防、衛生、巡邏、停車場等多方改造之外, 還會做好推介宣傳, 並聯繫全國商會做好推介招商, 盡最大努力盤活這個市場。 “我們也會啟動水電錶改造, 從根源上解決這個問題。 ”

老物業 已經走了法律程式

記者來到騰輝物業服務中心採訪, 該中心前臺工作人員稱“我們已經走了法律程式, 現在領導說不接受你們採訪。

部門回應建議等待法院判決結果

騰輝物業收取相對較高的物業費, 此舉是否需要物價部門的核准?9月19日, 肥東縣物價局回應記者稱物價部門會對普通住宅類的物業費進行監管, 像別墅、商業用房、寫字樓等這一類的房產, 其物業費的收取更多是屬於“市場行為”, 只要雙方滿意皆可。 因此, 騰輝物業收取較高的物業費, 還是需要業主和物業進行協調進行。

那麼, 騰輝物業與州海物業的糾紛, 到底屬於什麼性質?肥東縣房管局物業科回應記者稱, 自從發生了“對峙”事件後, 轄區鎮政府牽頭多部門開了協調會, 內容主要是1、騰輝物業認為業委會引入州海物業的行為違法, 已經向肥東縣法院提起訴訟, 並且法院已經立案;2、騰輝物業也考慮到商場運營不善, 因此成立了運營部門,向商戶收取運營費,但這筆費用是以物業費的名義收取的,“不符合規定”,也是有錯誤的,並且在商戶反對的情況下選擇掐斷水電,更是極端的做法;3、州海物業強行進駐,其本身也存在魯莽的情況。

因此,綜合來看,各方觀點一致認為,“等到法院判決後,再根據判決結果進行處置”,而對於目前存在的現實困難,恐怕需要經營戶暫時克服。

因此成立了運營部門,向商戶收取運營費,但這筆費用是以物業費的名義收取的,“不符合規定”,也是有錯誤的,並且在商戶反對的情況下選擇掐斷水電,更是極端的做法;3、州海物業強行進駐,其本身也存在魯莽的情況。

因此,綜合來看,各方觀點一致認為,“等到法院判決後,再根據判決結果進行處置”,而對於目前存在的現實困難,恐怕需要經營戶暫時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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