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甘肅省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明確提出, 對具有優良信用記錄的個人和連續三年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 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採取“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 將惡意逃廢債務、非法集資等嚴重失信個人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依法依規採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
建立18歲學生誠信檔案考試舞弊將記入檔案
《方案》提出, 建立健全18歲以上成年學生誠信檔案, 推動將學生個人誠信作為升學、畢業、評先評優、獎學金發放、鑒定推薦等環節的重要考量因素。
對洩露出售個人資訊行為加大查處力度
《方案》提出, 鼓勵支持各地、各部門、各類社會組織向社會推介誠信典型和無不良信用記錄者, 並同步推送至省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 推動實施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措施。 以互聯網、郵寄遞送、電信、金融帳戶等領域為重點, 推進建立實名登記制度, 為準確採集個人誠信記錄和推進重點領域誠信建設奠定基礎。
推動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資訊工作, 確保個人身份識別資訊的唯一性。
遵循合法的原則, 未經法律法規授權不得採集個人公共信用資訊。 加大對洩露、篡改、毀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等行為的查處力度。
明年12月底前形成區域聯動獎懲格局
省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建立個人公共信用資訊資料庫, 實現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個人公共信用資訊的互聯、互通、互查, 形成“一處失信, 處處受限”的區域聯動獎懲格局。
在教育、就業、創業等領域優先考慮誠信主體, 對具有優良信用記錄的個人給予重點支援, 為其盡可能提供更多便利服務;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 對具有優良信用記錄的個人和連續三年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 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採取“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
依法公開披露相關個人嚴重失信資訊
建立健全個人嚴重失信行為披露、曝光與舉報制度, 依託“信用甘肅”網站, 依法向社會公開披露有關部門記錄的個人嚴重失信資訊, 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 形成強大的社會震懾力。 該工作將於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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