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國以嚴格的律法聞名遐邇, 也迅速崛起而一統七國。 但是其他國家的人都沒有經歷過這樣嚴酷的律法, 於是埋下了造反的種子。 這種極其嚴格的律法下面自然有著殘忍不堪的刑罰制度, 這其中就有自古傳下來的“肉刑”。
肉刑, 簡單說來就是割鼻削耳打斷腿, 把人變殘廢的刑罰。 這種殘忍的刑罰直到漢文帝時代才終結, 而原因卻與一個小女孩有關。
這個小女孩叫緹縈,
由於緹縈的父親當過官,
到了長安, 緹縈請人代擬奏章, 大膽上書給漢文帝, 說自己寧願去當奴婢給父親贖罪。 話說當時上書給天子還真沒那麼麻煩, 也不會被截。 漢文帝覺得這個小女孩勇氣可嘉, 並且說的很有道理, 而且這麼殘忍的刑罰從秦朝繼承而來, 也不利於統治, 當時就決定赦免了小女孩緹縈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