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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日本不是無條件投降,提出了一個絕密條件,美國必須答應!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上午七時半, 停泊在東京灣的美艦密蘇裡號舉行了日本的投降簽字儀式。 受降儀式開始。 由於中國首先抗擊日本侵略, 奮戰時間最長, 因此九國代表入場的次序以中國為首, 其餘分別是美國、蘇聯、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荷蘭、紐西蘭的代表。

九時整, 盟國受降儀式正式開始。 主持受降儀式的麥克亞瑟首先講話, 不少在場的記者覺得麥氏的講話不恰當, 把一方求降一方受降的關係, 說成是共同作出協議, 恢復和平, 太給日本留面子了。

而在採訪受降儀式那天, 隨行記者手上都沒有投降書全文的複印本, 但都報導日本無條件投降了。 可是其後細看投降書才發現。 其中並沒有“日本無條件投降”的字句

1945年8月10日, 裕仁發現日本已無力抵抗蘇美兩國的進攻。 在御前會議決定, 在不改變日皇體制的前提下, 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條件。 並將要求送達了美軍, 八月十二日, 美國以公開廣播的形式答覆日本, 其內容為:“自投降之時起, 日皇及日本政府之國家統治之許可權, 為實施投降條件起見, 應置於採取其必要措施的盟軍最高司令官限制下。 ”

美國這樣答覆就等於同意不廢除日皇,

而只是使他的權力在必要時受制于盟軍最高統帥。 這完全違反了《波茨坦公告》中兩大受降條件:日本軍國主義必須永久剷除, 日本戰犯將交付審判。

誰都不能否認歷史事實。 日皇是三軍統帥, 各次侵略戰爭, 從侵華至偷襲珍珠港, 無一不是他決定進行的。

這一點, 有日本歷次御前會議記錄為證。 日皇本來無法逃脫戰爭罪犯應得的審判, 但是美國在他還沒有投降前就答應他可以繼續高高在上當“天皇”。

正是這一點, 給了日本人得寸進尺的機會。 裕仁得知美國答應他保存皇位, 便又狂妄起來。 十四日他向國內人民頒佈“終戰”詔書, 竟一字不提向盟國投降, 而只是接受中、美、英、蘇的共同宣言, 並且把日本的侵略解釋為“當初開戰是為了自存與東亞的安定”。 日本政府直到今天不肯承認曾侵略中國, 就是以此為根據!

盟國在受降書上, 把原定要求“日本國”無條件投降改為“日軍”無條件投降, 但事實上進駐日本的美軍也沒有監督日軍無條件地投降。

日軍參謀本部命令部隊燒毀一切機密檔, 僅東京市谷區一地焚燒檔的黑煙彌漫天空達三天之久。 這樣, 日軍毀滅了它在侵略中施行毒氣戰、細菌戰、“三光”政策等等罪行的記錄。

至今, 還沒有把埋藏在中國各地的毒彈加以清除, 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日軍毀滅了有關施行毒氣戰的記錄。 當然更重要的另一個原因是日本政府逃脫了清除這些毒彈的責任。

當然更重要的另一個原因是日本政府逃脫了清除這些毒彈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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