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治九年, 又發生了兩江總督、封疆大吏馬新貽被刺的要案, 真是朝野震驚, 舉國傾注。 事情發生在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 馬新貽校場閱兵完畢, 返回督署的路上, 為刺客張文祥所殺。 刺客並不逃走, 高喊:“刺客是我張文祥!”讓那班怕死的衛士捉拿。 這個案子發生後, 清廷十分驚恐, 知道此案涉及封疆大臣的內幕褻聞, 於臉面上大不光彩。 因此, 只能掩蓋矛盾, 粉飾門面。 慈禧太后為了維繫她搖搖欲墜的統治, 親自出面處理此案。 把正在天津處理教案的大員 曾國藩, 調來審理這個案件。 又在曾國藩出發前夕,
"刺馬案"之所以成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主要是它的審案過程比較離奇, 不僅措辭含混, 而且曾國藩一直阻撓查清真相。
據《清史稿》等史料記載, 馬新貽很能幹, "民意調查"評價也很高。 在他死後, 安慶、海塘、杭州等地都建祠紀念他。 而南京本地民眾為了紀念他, 將他曾經住過的一條街改名,
在正史上, 馬新貽的確是個不錯的好官。 當時官方的結案版本中, 也沒有說出馬新貽的"不"字。 之所以最後演變成了清末四大奇案, 都因為此案的審理過程實在是太奇怪。 在審案過程中, 案犯張文祥供詞閃爍, 主審大員奏案含糊, 一拖半年之久都不能結案。 清廷為此連發四道諭旨, 要審出行刺的緣由以及是否有人主使--當時顯然已經懷疑非張文祥一人所為。
張文祥在刺馬現場未能逃脫, 被抓了起來。 首先由江甯將軍魁玉和藩司梅啟照等人審訊, 但所奏不過是案犯"言詞閃爍"、"一味支離"等話。 朝廷先後加派漕運總督張之萬、刑部尚書鄭敦謹赴江寧審案, 同時敦促曾國藩急任兩江總督主持大局,
"當時審判官員上報給朝廷的張文祥的殺人動機, 是因為馬新貽在浙江當巡撫時打擊過當地海盜, 張文祥就是當時的打擊物件, 他是為了報復而行刺馬新貽。 "郭老師介紹說。 當時對張文祥量刑非常殘酷, 除了"按謀反大逆律問擬, 擬以淩遲處死"外, 又增加了一條"摘心致祭"。 但奇怪的是, 結案文書中, 行文時竟用"尚屬可信"四字, 這表明雖然開始清廷還有所斥責, 但後來也不得不接受。
兩江總督馬新貽被刺後, 他的墓誌銘是這樣寫的:“賊悍且狡, 非酷刑不能得實, 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 非律所有, 宜以經斷用重典, 使天下有所畏懼, 而獄巳具且奏!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力爭,
最後, 清政府給張文祥定的罪是 “私通海盜”, 並處以剖心淩遲。
關於此案, 民間坊言更是眾 說紛紜。 “刺馬案”距今已有138年, 到現在這宗刺殺案依舊 真相難覓。
據刺客供稱, 他叫張文祥, 46歲, 河南人。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南下寧波販賣氊帽, 當過四年太平軍, 其間救過一個叫時金 彪的清軍俘虜。 後來看到太平軍勢力不支, 與時金彪趁機逃出, 輾轉 回到寧波, 與南田海盜團夥往來親密。 他交代的殺人動機有三點:一是他回到寧波後發現自己的老婆和錢財被一個叫吳炳燮的霸佔了, 於是找到時任浙江巡撫的馬新賠攔轎喊冤, 馬未受理。 他只好到寧波府 告狀, 雖然要回了妻子, 但是錢沒有追回來,
這份供詞漏洞百出, 卻是官方認可的定讞, 白紙黑字, 簽字畫押, 尚存於臺北故宮博物院。
張文祥刺馬不惜性命處心積慮兩年, 就出於這麼簡單的動機?顯 然不能服眾。 因此從馬新貽被刺起, 關於張文祥的殺人動機就有很多 種說法。
有人說,當張文祥、馬新貽、吳炳燮三人年輕時,曾歃血為盟, 結為金蘭之好。後來,張文祥、吳炳燮之妻各以美豔之故,俱為馬新 貽所姦污霸佔。這樣一來,張文祥所報則為占妻之仇。如政論家湯增 璧先生即持此說,“馬新貽督於兩江,穢行昭著,戕賊舊交,豔其室而 奪之。有義烈沉毅如張文祥者,磨刀霍霍,天鑒其衷,大仇已複,從容自首,決腹屠腸,神色為之不撓。”
有人說,當張文祥、馬新貽、吳炳燮三人年輕時,曾歃血為盟, 結為金蘭之好。後來,張文祥、吳炳燮之妻各以美豔之故,俱為馬新 貽所姦污霸佔。這樣一來,張文祥所報則為占妻之仇。如政論家湯增 璧先生即持此說,“馬新貽督於兩江,穢行昭著,戕賊舊交,豔其室而 奪之。有義烈沉毅如張文祥者,磨刀霍霍,天鑒其衷,大仇已複,從容自首,決腹屠腸,神色為之不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