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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史可法帶兵抗清,會不會很不靠譜?

史可法英名傳千古, 但真有帶兵的才能嗎?

顧誠在《南明史》裡對他的有過這樣一些評價——

史可法一生只有兩點值得肯定:一是他居官廉潔勤慎, 二是在最後關頭寧死不屈。 至於他的整個政治生涯並不值得過分誇張。 明清易代之際激於義而死焉者多如牛毛, 把史可法捧為巨星, 無非是因為他官大;殊不知官高任重, 身系社稷安危, 史可法在軍國重務上決策幾乎全部錯誤, 對於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顧誠還直言, 揚州不到一天即失守, 史可法作為南明江淮重兵的統帥, 其見識和其才具實在平凡得很。

比起江陰縣區區典史閻應元、陳明遇率領城中百姓奮勇抗清八十三天, 相去何止千丈?

(史可法像 圖片來源網路, 感謝原作者, 若有侵權, 請聯繫刪除)

我們知道, 後人評價古人, 雖然佔有的資料更多, 更能跳出當時的歷史局限, 但又容易苛責于古人, 變成噴子馬後炮。 因此, 身為南明史專家, 顧誠的這些話, 會讓很多從初中語文《梅花嶺記》瞭解史可法的人, 可能難以接受。

所以, 不如來舉史可法身邊的官員應廷吉記載的兩個例子。

其一, 兵部將南京城裡保存的朱元璋時代的兵器(至於為何能保存兩百多年而不壞, 咱就不去追究了)以及一些新造的弓箭, 解送到史可法營中去。 經過儀征時, 被江北四鎮之一的黃得功部搶去一大半。

黃得功抓了些人送給史可法治罪, “閣部宥而弗治, 所失重器亦不可問矣”。

他竟然寬恕了這些人, 被搶掉的兵器, 也不追究其去向。

其二、興平伯高傑十分專橫, 其部隊橫行無忌, 殺良冒功, 營房周邊屍骨累累。 聽到史閣部要來閱兵, 高傑等人都有些惴惴不安。 畢竟, 史可法官大, 他們有些怕;又據說在朝廷是個不怕事的主, 更有畏懼感。 如果他像袁崇煥那樣, 殺人不顧一切怎麼辦?於是派人迅速把屍骨都埋了。 升帳之時, 高傑聲色俱變, 不曉得會有怎樣的狂風暴雨;結果呢——

(古代戰爭 圖片來源網路, 感謝原作者, 若有侵權, 請聯繫刪除)

及庭見時, 坦衷樸質, 平易近人, 偏裨亦各留茶。 自此, 將帥視為易與, 矯命橫行, 大為跋扈之勢矣。

原來史閣部這麼溫和有禮啊……不就是好欺負嘛……

這可是最親近史可法的人所寫的呀, 它明白無誤地證實, 史閣部真的沒有帶兵的本事。

《明史》記載, 崇禎十一年夏, 史可法“以平賊逾期, 戴罪立功”。

(揚州陷落後被屠城 史稱揚州十日 圖片來源網路, 感謝原作者, 若有侵權, 請聯繫刪除)

在形勢還不是最惡劣時尚且如此, 弘光朝一片亂局之中, 他這個書生更加進退失據, 毫無辦法。 督師一事, 本就是負氣而出。

在我看來, 南明很多重要人物, 如史可法、何騰蛟……乃是歷史給他們開了一個大大的玩笑。

他們的才能與操守, 在太平盛世或許能做個好官, 有利於百姓, 但在波譎雲詭、錯綜複雜之中, 他們真的吃不開呀。

但他們最終又能視死如歸, 以身殉國, 在重視道德的中華文化裡, 註定有他們的一席之地。 指出他們的缺點, 並不會有損於他們的高大, 一味為尊者諱, 才是對他們最大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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