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問題由來已久, 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平臺、不同的顧客, 都需要面臨這一現實情況---售假問題, 只不過今年由兩會代表在這樣的環境中提出, 顯得格外重視, 也引起了大家熱議。 批評阿裡是售假的最大責任者, 這個有點讓阿裡蒙冤。 問題根本是阿裡只是一個平臺, 它不生產東西, 但是因為它的便利和銷量, 反而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售假者的隊伍和規模(或者講是因為阿裡的突出, 讓全國的假貨市場真實面目展現在全國人民面前), 我們來分析一下:
首先假貨情況不止在網上存在, 兩會的代表可能久居高位不查山村民情。
其次阿裡只是一個平臺, 因為方便而受到無數業主的歡迎, 這當中充斥著大量的制假、售假者。 從道理上講管控生產假貨是治根, 售中監控是監管, 但對生產企業的管控是政府!也就是說代表的說法是錯的(或者說是不全對的), 是國家機構沒有從源頭監管好, 而阿裡無非因為市場的佔有率大、影響力大而背了黑鍋。
最後解決售假應當由國家政府部門, 從根源加強生產商的監控, 最大限度的從源頭杜絕。 所有的產品銷售者(網路的、實體的、傳統的)應嚴格審查生產商的資質, 加強監管, 並設立舉報機制, 對於舉報生產者出現的問題, 一經由政府部門查實, 應當重重獎勵銷售平臺(不論哪種品台), 而不是依平臺為監管核心進行處罰(目前工商局就這麼幹, 並且處罰很重)。 這是一種變相的責任推脫, 我個人覺得這個建議應當提給兩會, 不能讓阿裡蒙冤!
重實際、解民情、曉民意, 知面識根且為民做主, 這才是黨的政府機關應該做的事, 我們零售業和全體顧客做監督, 核心責任明確, 上下融會貫通, 政府機關執行不走樣,
中雨- 該帖於 2017/3/13 9:34: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