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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讀|家校關係宜“親”也宜“清”

圍繞“家庭作業是否需要家長簽字”, 教育圈最近展開了一場聲勢不小的討論。 看起來很小的一個簽字問題, 卻引發一波不小的爭論,

可見此事的確戳中了部分家長的痛點。

除了簽字問題, 還有媒體刊文繼續“深挖”, 認為更該叫停讓家長幫忙打掃教室衛生、修燈泡之類現象。 其實, 縱觀上述現象, 家校在教育理念上不夠協調, 雙方權責邊界不夠清晰, 是真正的癥結所在。

以家長幫忙打掃教室為例, 事情並非一眼看去那麼簡單。 前不久有媒體報導, 在重慶某小學, 一位低年級學生家長主動到學校幫忙打掃教室, 隨後發動孩子班上其他家長參與其中, 儘管不少家長踴躍報名, 但班主任還是叫停了, 並表示會按以往做法, 找自己帶過的高年級學生幫忙打掃。

其實, 對於所謂家長幫忙打掃教室、修燈泡之類, 事實真相如何, 當事教師和家長最清楚不過。

旁觀者在不瞭解情況時妄加臧否, 很容易產生誤判。

有時“越位”有時“缺位”, 在一些家校之間有爭議的問題上, 雙方權責界限不清問題由來已久。 為了廓清新時期政商交往的方向和內涵, 中央用“親”“清”兩個字闡述新型政商關係。 其實, 家校關係也不妨從“親”“清”二字上下功夫。 要做到“親”, 家校之間應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摒棄情緒對立、互不信任等不良傾向, 以孩子為紐帶, 創造“親密”“親切”的和諧氛圍;要做到“清”, 就不能把社會上一些不良風氣帶進來, 更為重要的是, 家校雙方應明確自身在孩子教育問題上的權利和責任, 講擔當、不諉過。

杭州一位小學校長的舉動, 為“親”做了一個好的示範。 近日, 該校一個一年級小朋友哭鬧著不肯進校上學,

因為他發現學校的名字和自己以前讀的幼稚園不一樣。 校長親自出面勸慰他, 還臨時“更改”了學校名字, 告訴他這就是原來的幼稚園。 雖然看起來只是一件小事, 但校長對孩子無微不至的關愛溢於言表, 如果學校的教職工都能以如此愛心和耐心對待孩子, 家校間要達到“親”的境界, 並非難事。

在孩子的健康和人身安全問題上, 家校間掌握好“清”的原則尤為必要。 最近有媒體發文談及“好日子養不出壯孩子”現象, 認為不想、不願、不敢鍛煉是青少年體質下滑的三大原因。 所謂“不敢”, 主要是對學校而言, 體育鍛煉、組織春遊等戶外活動可能對學生造成傷害, 一旦出現問題, 學校和老師就會面臨很大麻煩。 因此, 一些學校乾脆把學生運動會、春遊等都取消了。

權責不“清”讓家校間多了一些非良性互動, 最終利益受損的往往是孩子。

既“親”且“清”, 彼此信任、攜手育人, 明確雙方權責邊界, 保持及時有效溝通的同時又維持恰當的距離, 不摻雜社會上請客送禮、互相吹捧等不良風氣, 應當是家校關係較為理想的境界。

來源|中國教育報

文|楊國營

編輯|何欣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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