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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偉德:輕鬆籌後玩失蹤暴露民間慈善的風險短板

作者:堂吉偉德

56歲的李明春躺在醫院的病床上, 他想說話, 但是開不了口。 10多天前, 他突發腦出血被送醫院搶救。 由於家境貧困, 兒子李誠在網路上發起了“輕鬆籌”, 籌錢為父治病。 不過籌到7000多元錢時, 李誠突然提前結束項目將錢取走, 隨後消失不見了。 (9月26日《成都商報》)

“輕鬆籌”並不輕鬆, 好不容易籌得數千元的愛心善款, 結果卻被兒子卷走消失, 讓病床上的老父親陷入困境。 哀其不幸, 就父母對兒子的瞭解, 帶走父親的救命錢本可預料, 只不過是在絕境之中, 又一次堅定了對逆子的失望。 不過於捐款者和公眾而言,

善款的消失意味著善心與善意被欺騙, 並由此暴露出民間慈善的巨大風險短板。

《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 只有基金會、民辦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民間組織可以組織公益募捐、接受捐贈。 社會自發捐贈, 不受《公益事業捐贈法》的約束。 此意味著, 民間慈善作為自發的行為, 不受相關法律的監管, 只受公序良俗的約束, 資金的安全性完全靠個人的道德高低來保障。 一旦個人的道德出現了問題, 則善款就有被挪用、侵佔的風險, 並背離捐款者的本意。

相比於數量有限的善款被侵佔, 對社會信任的破壞無疑是場災難。 既然社會自發捐贈不受法律約束, 但在風險日益高發的態勢下, 也不能視之不理, 彌補監管短板並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已迫在眉睫。

保障資金的安全性離不開協力廠商參與, 或者最大化體現“協力廠商介質”的屬性。 在諸多善款被挪用和侵佔的案例下, 很多人提出了將善款由平臺方直接處理, 或者直接交由救治機構進行管理, 所餘款項徵求意見後再進行統一處置。

如此設想具有合理性和科學性, 不過問題在於, 沒有法律層面的規定而靠民間自發推動, 很難形成體系化的機制。 比如對於愛心捐款被患者兒子取走, 輕鬆籌平臺解釋為, 自己只審核患者病情的真實性, 收款人為患者本人或直系親屬或醫院對公帳號, 兒子取走父親救命錢屬於家庭內部糾紛。 同樣, 其他類似的案例同樣可以按照此進行解釋。

在民間自我調整無法完成, 而善款被挪用已造成事實上的詐騙, 公權力的介入則相當必要。 此舉既是確保弱者救助的順利完成, 讓善意不因挪用而受到戕害, 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公序良俗的需要。 比如一方面在善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 採取臨時性的救助, 啟動公益慈善應急機制, 解決救急和救命所需。 另一方面要迅速開展家庭糾紛處置, 對善款去向進行追蹤和索取, 讓其儘快實現功能性歸位。

道德不是空中樓閣, 同樣需要支撐體系作為保障。 解決民間善款的安全問題, 就必須回答“如何建立糾正和干預機制”。 民間道德作為社會體系中的一環, 固然需要尊重“自我管理”和“自我約束”的基本原則, 但協力廠商力量的介入與糾偏,

同樣是擺脫自我困境的現實要求。 彌補輕鬆籌後玩失蹤的風險短板, 是對社會道德自我調整與外部糾正機制的最好檢驗。

【聲明:本文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不代表齊魯網立場,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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