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姓范的進士, 擔任山東省青州分守道的職務, 一天, 有兄弟二人為爭奪祖宗財產而訴訟, 哥哥送來賄賂金二百兩給蔣某, 要求判他勝訴;弟弟送來賄賂金三百兩, 要求判他勝訴, 範某全部收下, 因為弟弟多送了一百兩, 於是判弟弟勝訴得到祖產, 哥哥氣郁成疾, 不久就死了。
後來, 範某也病死, 鄉里有一位紳士, 死後二天, 又活過來, 派人請范某的兒子來, 告訴他說:“我到陰間後, 見到你父親, 他即將投生成驢子, 現已托生在某人家了。 ”
范某的兒子不相信, 紳士說:“你父親在山東當官時, 由於接受賄賂, 冤枉判人敗訴, 賄賂的錢是派你家傭人某某經手的, 你如果不相信, 可以去問傭人。 ”范某的兒子一問, 果然如此。
紳士又說:“你父親托我傳話給你:一定要將賄賂的錢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