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經濟網訊】3月28日,
在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推進會議上,
《三門峽市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7個實施方案及考核獎懲暫行辦法》正式下發,
今年我市大氣污染治理力度再加大,
強化細化三個治本、三個治標,
堅決完成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
三個治本包括:加快解決城市集中供熱供暖、清潔取暖問題,
依法解決取締“小散亂汙”企業問題,
加快解決燃煤散燒問題。
三個治標包括:強化揚塵污染管控,
嚴格工業污染排放,
嚴格臨場和現場管控。
根據方案,
10月底前市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60%以上,
澠池縣、義馬市集中供熱率達45%以上,
靈寶市、盧氏縣要大力推進集中供熱項目建設,
力爭年內實現集中供熱。
新增集中供熱面積約120萬平方米,
新建、改造管網總長度約10公里,
新建、改造換熱站約12座。
各縣(市)、區建成區範圍內,
嚴禁新建燃煤鍋爐,
嚴禁燃煤散燒。
在未實現集中供熱的區域應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延伸,
優先發展集中供熱,
其餘供熱管網無法覆蓋的區域,
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
完成氣代煤、電代煤改造民生工程5萬戶,
同時加快推進我市產業集聚區全面實現集中供熱,
以滿足產業集聚區工業用戶用熱需求和供熱安全,
同步推進燃煤分散供熱鍋爐關停。
按照“科學規劃、合理佈局”的原則,
建成潔淨蜂窩型煤實際供應、配送能力,
在不具備“煤改氣”“煤改電”條件的鄉村地區,
全面實施潔淨蜂窩型煤替代散煤。
全市共需建設8個潔淨蜂窩型煤生產倉儲供應中心,
形成實際供應能力21萬噸;在每個鄉鎮各建成一個潔淨蜂窩型煤配送網點,
共需建設119個潔淨蜂窩型煤配送網點。
具備潔淨型煤供應能力後,
全面加強散煤銷售和使用監管,
依法取締關閉或改建現有119家民用散煤銷售點,
全面取締轄區內燃煤茶浴鍋爐、燃煤大灶、經營性小煤爐,
堅決杜絕恢復使用散煤。
依法整治取締全市現存的“小散亂汙”企業,
徹底解決“小散亂汙”企業失管失控、違法違規排汙問題,
同時推行產業結構調整、企業清潔生產和依法治理污染,
扶優限劣,
消除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
方案提出,
市、縣建成內拆遷(拆除),
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
長度100米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綠化、道路以及投資1000萬以上的水利專案等涉及土石方作業的工程項目,
全面實行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監督員、網格員、管理員現場“三員”管理。
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上工地、長度200米以上的市政、國省幹線公路和中型規模以上水利樞紐等線性工程,
要在工地出入口、施工作業區、料堆等重點區域安裝線上視頻監測監控設備,
並與當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網。
在建的128個建築施工工地、19個道路施工工地、32個市政施工工地、34個水利工程施工工地、38個揚塵路段、8個拆遷施工場地以及城市建成區重點管控點要建成大氣環境監測設備並即時對外顯示。
市、縣城區主要道路全部實行機械化灑水清掃,
國省幹線道路全面實行機械化清掃為主、人工保潔為輔的保潔方式。
各縣(市)、區以及鄉鎮(街道辦事處)、社區每週組織開展一次清潔家園行動。
12台10蒸噸以上、65蒸噸(含)以下燃煤鍋爐和6家水泥企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5 台6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實現超低排放,
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實現超低排放;有機化工、表面塗裝、包裝印刷企業完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完成全市14家火電和 6家水泥企業排汙許可證發放;對水泥(含特種水泥和粉磨站)、鑄造(不含電爐和燃氣爐)、磚瓦窯(不含天然氣窯和電窯)企業實行採暖期錯峰生產;對鋁加工、化工、炭素、醫藥生產企業實行採暖期限產管控;對27家重點涉氣工業企業實行駐廠監管;對43家涉氣工業企業實現線上監控;對86家涉氣企業實施用電日監控;完成全市所有黃標車淘汰;除經批准的民生項目和重大項目外,
所有施工工地採暖期停止土石方和拆遷作業。
全市新建1個大氣區域污染傳輸綜合觀測站,
新建16個重點鄉鎮空氣品質監測站,
新建15個城市建成區網格微型監測站,
新增43家廢氣排放企業43套廢氣自動監控基站,
新增 88套施工工地揚塵監測監控設備,
基本形成全市環境空氣品質和工業大氣污染源立體綜合監測監控體系。
(董春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