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有三個人, 一個小我八歲的弟弟以及辛苦拉扯我們長大的母親。 父親去世的比較早, 而母親為了不讓我們受委屈, 也就一直沒有改嫁。 因為外公家條件比較好, 所以就算沒有父愛的呵護, 我和弟弟還是非常健康的長大了。 05年的時候, 弟弟去外地讀大學, 而我回到家鄉工作。 這樣真的挺好, 至少總有一個孩子陪著媽媽。
可也就是在那一年, 外公家破產媽媽丟了工作, 家裡的經濟每況日下。 那時候家裡基本上沒有一分存款, 錢全部給外公還外面的欠款, 弟弟的生活費都是自己想辦法賺來的。 我們賣掉了房子, 除了給外公還錢和自己租房以外, 手頭上只有2萬塊錢了。 可是我們找的第一家房東特別的壞, 在合同上做了手腳, 騙走了我們家僅有的2萬塊錢。 房東家還有一個與弟弟同齡的女孩, 現在我都能想起那個女孩高傲的嘲笑聲。 因為害怕弟弟擔心,
因為弟弟一直操心家裡的事, 所以現在三十歲才開始人生的第一場戀愛。 當他說要帶女友回家的時候,
最後弟弟和她分手了, 毫無疑問這是應該的。 人還是不能幹壞事,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報應什麼時候來。 如果硬要和這樣的女孩扯上關係。 我寧可我弟弟單身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