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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機動車撞,還要負全責?!多虧買了三者100萬!

近兩年, 隨著共用單車的盛行, 自行車重新席捲各大城市, 非機動車和機動車發生剮蹭的事故也逐漸增多。

幾天前, 小編的朋友駕車右轉時, 被身後的一輛共用單車追尾。 作為本次事故的躺槍者, 他自信滿滿地報警並向對方索要賠償。

令他始料未及的是, 交警來了之後, 竟然判他全責!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規定:

因非機動車道被佔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 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 並在駛過被佔用路段後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

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

本次事故交警解釋為:那些違停車輛占了非機動車道、而司機沒有讓行借道的非機動車, 所以本次事故機動車負全責。

小編認為, 雖然機動車仍在機動車道內, 但因他正準備右轉, 有侵佔右側非機動車路權的嫌疑,理應避讓。

若他是向前行駛, 責任判定可能會不同。

面對道路上眾多且缺乏管理的非機動車, 對於事故的責任判定是怎麼樣的呢?下面小編就為各位科普一下幾種常見的責任劃分。

01

當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受阻, 駛入機動車道時, 若機動車未主動避讓, 通常是機動車負主要事故責任。

02

當非機動車在沒有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的道路上橫穿馬路時發生事故, 若機動車未主動避讓, 通常機動車負主要事故責任。 若事故發生處附近有人行橫道等設施, 非機動車卻沒有走的, 一般各負一半責任。

03

如果在沒有明確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 機動車沒有按規定行駛。 發生事故基本上要負主要責任。

▶車道寬14米以上的, 車輛沒有距離道路兩側各3.5米行駛, 若發生事故, 機動車負主要責任。

▶車道寬10米、不足14米的, 機動車超出行駛範圍中間7米, 若發生事故, 機動車負主要責任。

▶車道寬6米、不足10米的, 車輛沒有距離道路兩側各1.5米行駛, 若發生事故, 機動車負主要責任。

▶車道寬度不足6米的, 機動車沒有按照通行順序行駛, 如超車等, 若發生事故, 機動車負主要責任。

04

非機動車臨時駛入機動車道, 發生事故的, 雙方負同等責任。

05

當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 造成的事故, 應負全責/主要責任。 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 發生交通事故時, 法律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賠償比例有所照顧。

總的來說, 在交規裡非機動車和行人都處於弱勢方, 若發生事故, 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會稍微大一些, 但具體責任的劃分, 還要看現場雙方的行為而定。

06

國家規定,非機動車的設計時速不大於20公里、重量不超過40公斤、續航里程不超過25公里。所以,當發生事故時,機動車主有權要求對騎車人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鑒定。

這三條中,若有一項不符合規定,那麼這輛自行車就會被視同“機動車”。在事故當中兩輛車就應該按照機動車事故範疇處理。

溫馨提示

俗話說,與人方便,與己方便。日常駕車過程中,不急躁、不搶道,對非機動車多一些謙讓。禮讓他人,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爭執或事故。

(摘自中國人保)

06

國家規定,非機動車的設計時速不大於20公里、重量不超過40公斤、續航里程不超過25公里。所以,當發生事故時,機動車主有權要求對騎車人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鑒定。

這三條中,若有一項不符合規定,那麼這輛自行車就會被視同“機動車”。在事故當中兩輛車就應該按照機動車事故範疇處理。

溫馨提示

俗話說,與人方便,與己方便。日常駕車過程中,不急躁、不搶道,對非機動車多一些謙讓。禮讓他人,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爭執或事故。

(摘自中國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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