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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好人法”10月起實施,做好人要有這些“正確姿勢”

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其中被俗稱為“好人法”的第184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 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

記者採訪了相關業內人士和法律專家, 在他們看來, 被視為中國“好人法”的正式實施, 將從法律層面鼓勵更多人“路見危難, 伸出援手”, 同時對“英雄流血又流淚”說“No”。

良法為善治 

民法總則第184條為好人“撐腰”

從2016年12月到今年3月, 民法總則(草案)第184條經歷了3次修改。 最初的版本是“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害人損害的, 除有重大過失外, 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經過三次修改, 大會表決稿刪除了前幾次審議稿中的“重大過失”字樣, 僅規定“因自願實施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 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 幾次修改釋放了鼓勵大家見義勇為的明確信號。

“第184條回應了近幾年老人倒地不敢扶等社會熱點問題。 幾乎每個人都有可能遇到突發狀況, 一旦倒地不起, 大家面臨三種選擇, 一是等待公力救援, 這種救援很難做到非常及時;二是親友來救助, 但很多時候也無法第一時間聯繫到親友;常態是發生意外後身邊的人能夠進行幫助。 第184條填補了此前的法律空白, 規範了這類行為, 從法律層面鼓勵更多人勇敢伸出援手。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成說。

“從國外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情況看, 也都有類似的‘好人法’, 旨在鼓勵見義勇為。 立法的目的在於鼓勵見義勇為, 保護熱心救助人, 免除其後顧之憂, 宣導和培育樂於助人的良好道德風尚, 樹立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程新文說。

王成告訴記者, 除了第184條, 民法總則第121條規範了沒有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的情況下, 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進行管理的行為, 幫助他人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支付為此產生的費用。

王成舉例說, 比如受益人心臟病摔倒被好人送到醫院, 他應該支付打車費。 第183條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情況, 如果好人因為救人行為受到損害, 侵權人要承擔損失, 受益人可以自願給予適當的補償。

如果沒有侵權人, 或者侵權人逃逸、沒有能力承擔損失時, 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

援手幫路人 

專家告訴你見義勇為需要“正確姿勢”

但是, 如果施救人有重大過失、特別粗心甚至故意造成受益人損害, 是不是也不承擔責任?王成認為, 第184條並不意味著可以免除所有一切可能的責任, 實際應用中還是應該排除特殊情況。

程新文認為, 由於民法總則尚未付諸施行, 法律施行後其司法層面的反響難以準確預估。 從理論上分析, 對因好意施救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 受助人及其近親屬向施救人提起侵權損害賠償之訴, 要求施救人賠償受助人所受損害的, 人民法院可以依據具體案件情況, 分析認定是否可以適用該條規定,

對施救人給予免責。 在施救人的救助行為確實符合本條規定的免責要件時, 將依法獲得民事責任的豁免。

“第184條的緊急救助行為的構成要件, 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救助人的緊急救助行為是基於自願,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的行為, 而不是專業救助行為。 ”程新文說。

“二是救助發生在緊急情勢之下, 即受助人的人身健康等處於緊急情況需要獲得立即救助。 三是受助人所受損害與緊急救助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如果損害的發生是因緊急救助之前或之後的救助人行為造成的, 則不能適用本條法律規定予以免責。 ”

幫忙不添亂 

呼喚更多人學習急救知識和技能

如何像專業人員一樣迅速判斷出倒地不起的人需要什麼説明?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急診室主任楊豔敏告訴記者,

第一時間對需要施救的人進行心臟按壓復蘇是不需要猶豫的。

“人一旦發生心臟驟停, 通常10秒左右意識喪失, 30秒呼吸停止, 4分鐘後發生腦死亡, 心臟按壓可以手動幫助被施救者恢復血液流動。 即便被施救者並不是心臟驟停, 心臟按壓的動作也不會對其造成損害。 ”楊豔敏說。

如何讓更多人具備基本的急救常識?寓教於樂的科普是很好的途徑之一。 北京協和醫院胸外科醫生邴鐘興主演的《最炫急救風》醫學科普MV今年在網路熱播, 將雙手交叉掌根發力、用上半身垂直下壓等知識重點融入其中, 通過鮮活的演示讓更多人瞭解心肺復蘇急救時的關鍵要訣。

“若有路人能夠及時為患者進行必要的緊急救護,堅持等到專業的醫護人員趕到,將大大提高急危重患者救治率。”楊豔敏說。

不少專業人員還提到,對心臟驟停患者,只做心肺復蘇有時難以搶救過來,需要使用除顫儀,建議推廣在機場、體育場、地鐵站等人流密集的場所配備除顫儀。

不過,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了解除顫儀使用方法的普通人寥寥,大部分普通群眾幾乎沒有接受這方面培訓的機會。深圳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一組數位,目前深圳市市民急救知識和技能普及率僅為1%,而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普及率多數超過10%,在日本的中學生中甚至達到92%。

“《中國心血管病報告》顯示,近年來我國急性心肌梗死死亡率總體呈上升態勢。從之前培訓的情況看,公眾對急救知識有較強的學習熱情,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培訓普及。”解放軍總醫院心內科主任陳韻岱說。

王成說,民法總則第184條通過法律形式讓好人出手沒了後顧之憂,但要做到有效及時的幫助,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應該加強急救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才能讓更多好人出手更專業。

來源丨新華社

通過鮮活的演示讓更多人瞭解心肺復蘇急救時的關鍵要訣。

“若有路人能夠及時為患者進行必要的緊急救護,堅持等到專業的醫護人員趕到,將大大提高急危重患者救治率。”楊豔敏說。

不少專業人員還提到,對心臟驟停患者,只做心肺復蘇有時難以搶救過來,需要使用除顫儀,建議推廣在機場、體育場、地鐵站等人流密集的場所配備除顫儀。

不過,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了解除顫儀使用方法的普通人寥寥,大部分普通群眾幾乎沒有接受這方面培訓的機會。深圳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一組數位,目前深圳市市民急救知識和技能普及率僅為1%,而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普及率多數超過10%,在日本的中學生中甚至達到92%。

“《中國心血管病報告》顯示,近年來我國急性心肌梗死死亡率總體呈上升態勢。從之前培訓的情況看,公眾對急救知識有較強的學習熱情,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培訓普及。”解放軍總醫院心內科主任陳韻岱說。

王成說,民法總則第184條通過法律形式讓好人出手沒了後顧之憂,但要做到有效及時的幫助,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應該加強急救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才能讓更多好人出手更專業。

來源丨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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