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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一宗少女失蹤案,為何能驚動當時的明孝宗弘治皇帝?

元朝末年, 北平的人口大幅減少, 在1358年到1359年之間, 接近一百萬人死於疾病和饑饉, 大街上超過一萬具屍體無人收埋, 所以明朝建立時就把大量的軍隊、官員、農工商業者甚至囚犯遷移到北平, 以便人口充足, 市井繁榮, 於是妓院與色情服務行業的生意也隨之興隆。

營妓與官妓制也度隨之恢復, 城內城外娼肆窯子先後林立。 那時妓女的主要來源有兩個, 第一種是政治犯的妻女、女親屬等, 被編入樂戶為妓。 另外一種來源則是因家中貧困, 或是被人拐騙再賣入妓院的女性。 這就導致拐賣婦女少女的事情常有發生。

在明孝宗弘治皇帝期間, 有一個叫吳能的彭城衛千戶(在明朝, 一個衛所的“千戶”手下大約帶有一千一百二十名士兵, 當“千戶”的地位大約相當於現在軍隊裡的團長職位), 他有個女兒小名叫“酒倉兒”, 生下來不久就託付給一位張姓婦人餵養哺乳。

沒料想到, 這位姓張的女人竟把酒倉兒偷偷地賣給一家也是姓張的樂戶當養女, 而且還撒謊說, 酒倉兒是出生于高官大臣的人家, 這是這個張樂戶到了山東的臨清大運河轉運港口時, 又把吳能的女兒轉售給樂戶焦氏, 焦氏再將她賣給同樣是經營色情行業的袁璘。

可見當時販賣人口的現象發生之頻繁。 當酒倉兒在短期內, 像是玩物般被如此轉賣好多次以後, 吳能已經因患重病去世了。

不過, 吳能的妻子聶式到處追蹤尋找自己的女兒, 可謂不辭辛苦, 不惜金錢, 終於在一個娼樓裡查出酒倉兒的下落。 當母女第一次相見時, 酒倉兒已經完全認不出自己的母親了, 也斷不肯承認自己就是吳能的骨肉。

這時, 聶式與她的兒子吳政(酒倉兒的哥哥)留下了一些贖金, 然後強自將酒倉兒奪回。 袁璘拒絕收納吳家的贖金, 於是就向官府告狀打官司。 據明朝文人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記載, 這場官司因雙方矛盾過大, 引起關注也多, 輿論廣泛, 因當事人較多而相當複雜。

把當時的弘治皇帝給驚動了。 弘治皇帝也很重視這樁案件, 親自下令大理寺(明朝的最高法院)會同都察院, 與刑部一起審核, 經過三、四次的詢問審度之後才定案。 結果自然是把酒倉兒判歸聶式, 母女團圓。

雖然說妓院的存在是政府同意存在並編冊管理的,

但是面對不良經營(如非法買賣女性)還是會依法慎重辦理。 從這個錯綜複雜、異常曲折的販賣人口案子中可以看出, 當時的明朝社會還是可以借助政府的公權力作用, 使無辜的婦女跳出火坑, 過上安穩純潔的生活的。

可是換句話說, 如果這個案件沒能被弘治皇帝知曉, 施加壓力, 結果又會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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