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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國土資源廳出臺《意見》落實法治宣傳教育責任制

◆經濟導報記者 杜楊 濟南報導

9月25日, 中共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黨組出臺《關於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下稱《意見》), 把國土資源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國土資源法治實踐全過程, 全力推動部門普法責任落地生根。

落實普法責任

日前,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 而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黨組出臺的《意見》正是按照山東省委、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的部署, 為深入推進法治國土建設, 扎實推動普法責任落實制定的。

《意見》就普法責任製作出系統部署,

要求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各單位把法治宣傳教育貫穿國土資源管理全過程、滲透到各個環節, 緊緊圍繞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國土總要求, 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 形成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格局。 還要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堅定法治信仰、推動法治實踐, 不斷提高系統幹部職工法治素養, 強化全社會國土資源法治意識, 推動形成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國土資源良好社會氛圍。

健全工作機制

在明確系統普法宣傳重點內容方面, 《意見》結合國土資源工作實際, 突出強調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全面學習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

同時, 《意見》對學習宣貫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進行了精細部署, 並將國土資源部《關於全面推進法治國土建設的意見》、山東省《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國土的意見》和《土地管理法》等20多部與履行部門職責密切相關法律法規納入重點普法內容, 凸顯特色, 增強了工作部署的針對性、實效性。

《意見》要求各普法責任主體切實擔負起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考核評價職責, 不斷完善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 強調各級國土資源法治工作機構是實行普法責任制的統籌責任主體, 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和職能優勢, 結合工作特點和重點任務推進,

突出抓好重要時間節點普法和借助國土資源立法過程開展普法工作, 通過深入開展以案釋法活動、針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普法增強社會普法宣傳針對性、實效性。 各級國土資源直屬事業單位是本單位普法責任主體, 要做好普法工作統籌謀劃, 將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單位發展規劃總體佈局, 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明確責任分工, 健全工作機制, 加強人員、經費、物質保障, 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普法工作規劃, 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計畫和任務清單, 明確具體目標措施, 要建立固定普法宣傳陣地和法治人員隊伍, 組織經常性普法宣傳活動。

夯實兩個宣傳陣地

要讓公眾理解法治工作還仰賴普法宣傳工作。 《意見》要求各單位以加強普法先行制度、普法責任清單制度、普法經費保障制度、國土資源諮詢員制度、普法講師團制度等5項制度建設為抓手,

與時俱進完善工作體制機制, 通過實施“雙基”建設工程、“三項試點”工程、“四個一百”三大工程, 全面推進平臺建設, 夯實系統內外兩個普法宣傳陣地, 為落實普法責任制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強調, 各級黨組(黨委)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總責, 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法治宣傳教育第一責任人。 各部門各單位要把落實普法責任製作為推進法治國土建設重要內容, 與國土資源重點工作任務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 要將普法工作與國土資源改革發展任務緊密結合, 創新法治宣傳思路, 結合職責範圍、業務特點、普法物件實際和社會熱點,

精准研判群眾對國土資源法治宣傳工作新需求, 更多地以群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內容和方式開展宣傳。 要將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法治國土建設重要目標, 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重要內容, 實行量化考核、動態評估, 並將考評結果作為職務晉升和評先樹優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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