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了第1843號決議, 決定對包括海盜和武器走私人員在內的所有破壞索馬里和平與穩定的個人和實體進行制裁。 這是對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在索馬里發生的猖獗的海盜行為做出的反應。 索馬里海盜同中國歷史上的倭寇既有相似又有差異。 這些差異, 加上索馬里的特殊地理和國內形勢, 使得對索馬里海盜的犯罪行為的制裁不得不從新視角加以考慮
11月15日, 沙烏地阿拉伯油輪“天狼星”號遭索馬里海盜劫持, 這是索馬里海盜迄今所劫最大的輪船。 在全球經濟危機的背景下,
中國在歷史上曾長期被海盜蹂躪, 尤其是在明朝。 那時的倭寇就具有海盜性質。
不過, 這次索馬里海盜與以前倭寇的侵害相比, 差別明顯。 第一, 犯罪主體有所不同。 索馬里海盜是遠離中國的非洲國家索馬里的犯罪者,
第二, 侵害對象有所不同。 索馬里海盜侵害的是在亞丁灣及其周邊海域的各國商船, 侵害的是商人的利益。 近期, 他們在5天內劫持的5艘船隻, 都是商船。 除了中國的漁船之外, 還有沙烏地阿拉伯的油船、泰國漁船、希臘貨船和伊朗貨船等。 倭寇則主要在中國沿海城鄉, 燒殺擄掠, 搶走大量錢財, 侵害的是廣大民眾, 不僅僅是商人。
第三, 犯罪的手段有所不同。 索馬里海盜通過劫持海上商船、索要高額贖金的手段, 獲取犯罪利益。 他們劫持沙烏地阿拉伯油船“天狼星”後, 提出的贖金是2500萬美元。 倭寇則是駕船到達中國沿海地區, 然後開展陸地攻勢, 進入城鄉, 無惡不作, 直接劫奪錢財。
索馬里海盜與倭寇在有些方面還十分相似。 比如, 他們都是有組織、有策劃、有目的的組織犯罪, 內部有明確的分工。 策劃者、實施者等等, 都各司其職。 就是在實施者中, 也有駕船、手持武器、清點錢財等等的不同職能。 又比如, 他們都有共同的犯意, 即企圖通過犯罪來獲取錢財,
當然, 他們之間的差異同樣存在。 索馬里海盜是在21世紀的現代社會中從事的海盜犯罪, 倭寇則在古代所進行的類似海盜的犯罪, 因此索馬里海盜的犯罪手段更為現代化。 他們使用較為先進的犯罪工具, 包括配備先進的衛星電話和雷達, 擁有自動武器和火箭筒, 駕駛速度極快的快艇等等;就連點算贖款的方法也很現代化, 使用的是現代的點鈔機。 他們自己聲稱:“我們將會利用機器點算贖款, 我們也擁有可辨別偽鈔的設備。 ”這些對於古代的倭寇來說, 那可是望塵莫及了。
過去,中國對於倭寇的防範和制裁,主要是在沿海地區修築工事和派出軍隊打擊。明成祖時,就在遼東沿海廣築要塞,建造石堡,置煙墩進行瞭望;同時,還派兵固守,抗擊來犯的倭寇。明朝的其它時期,也都是如此。
過去,中國對於倭寇的防範和制裁,主要是在沿海地區修築工事和派出軍隊打擊。明成祖時,就在遼東沿海廣築要塞,建造石堡,置煙墩進行瞭望;同時,還派兵固守,抗擊來犯的倭寇。明朝的其它時期,也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