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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唐朝民風到底有多開放,女性多自由!誰說古人不如今?

唐朝無疑使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王朝之一。 太宗李世民的貞觀之治;武則天的政啟開元, 治宏貞觀;以及唐玄宗李隆基的開元盛世。 這三個時期的鼎盛繁榮共長達110年之久, 當時可謂是四夷賓服, 萬邦來朝。 國力之盛, 可見一斑。 經濟的發展促進了文化的繁榮, 也帶來了許多歪門邪風。

1、皇室帶頭失德

上樑不正下樑歪”, 在李唐最高統治者的影響下, 社會上淫佚成風。 唐太宗霸佔李元吉之妻, 納弟媳為妃。 堂兄弟李瑗謀反, 李世民誅殺後, 納其妻陪侍。

唐高宗李治為太子的時候就和李世民的才人武則天調情, 即位後更是立為皇后。 唐玄宗奪兒媳婦楊玉環, 封為貴妃。 武則天、太平公主、韋後、安樂公主等公然包養男寵。 高陽公主與和尚私通。

2、狎妓取樂成風

在唐代, 朝廷正式形成教坊妓制度。 以皇帝為首, 唐太宗之初宮女是三千人, 但是到了唐玄宗時卻有“先帝侍女八千人”之說。 玄宗時長安內外共容納在冊教坊妓一萬一千四百零九人, 其中以宜春院的宮妓級別最高。 因為她們常為皇帝表演, 被稱作“內人”

唐朝無論官府迎來送往, 還是才子遊山玩水, 吟詩作對都要有樂妓陪同。 許多大名鼎鼎的文人都有狎妓取樂的情況。

白居易“黃金不惜買蛾眉, 揀得如花三四枝”之詩句, 便是對唐代這一世風之真實寫照。 而且白居易自己也身體力行, 晚年在家中養妓過百。

3、女性不重三從四德

唐代是一個婦德嚴重失範的朝代, 女性亦可不重貞節, 不守貞操, 並獲得一定程度的性自由。

女子離婚或喪夫後再嫁, 是唐代的普遍風氣, 不受社會輿論譴責。

唐朝女子對婚前貞操並不看重, 失身再嫁也是常事。 婚外戀等事情也少受譴責。 當時的才女晁采與鄰生文茂時常以詩通情, 並乘機歡合, 晁母得知後並不過分譴責, 而是歎曰:“才子佳人, 自應有此。 ”於是便為他們完婚。

女性不必守貞操, 也不重貞節。 離婚再嫁或者喪夫再嫁, 是普遍情況。

唐代公主再嫁的達二十三人:計有高祖女四, 太宗女六, 中宗女二, 睿宗女二, 元宗女八, 肅宗女一。 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 官僚貴族女兒改嫁的也很多, 庶民的妻子, 夫死後亦可改嫁。 有的甚至提出離婚, 還有夫妻不合協議離婚的。

其實唐代那種開放很值得推崇,

但是開放需要有“度”。 縱觀歷史, 晚唐統治者權利衰微, 唐朝引以為傲的開放就變成了成了“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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