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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價局曝光8起價格舉報違法案件

在國慶中秋即將到來之際, 為營造良好的節日消費環境,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福建省物價局進一步採取措施, 曝光8起通過12358價格監管平臺查處的價格舉報違法案件, 主要涉及不執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價格欺詐、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案件。

泉州台商投資區路順道路交通服務中心超標準收費案

2017年4月, 泉州台商投資區路順道路交通服務中心違反《泉州市物價局關於泉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泉價〔2008〕49號)的規定, 超標準收取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服務費, 屬於《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國務院令第585號)關於“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泉州台商投資區科技經濟發展局依法責令其立即改正, 退還多收費用2500元, 並對其價格違法行為處罰款7500元。

晉江市梅嶺家友超市虛構原價案福建泉龍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蓮東百佳大藥房虛構原價案龍岩市新羅區龍城停車場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不按規定公示停車服務收費內容案

2017年8月, 龍岩市新羅區龍城停車場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違反《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2000年國家計委令第8號)關於“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佈服務專案、服務內容、等級或規格、服務價格等”的規定,

其經營的龍岩市新羅區九一北路立體停車場, 價格公示牌未按規定的內容公示。 新羅區物價局依法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 並對其價格違法行為處罰款1000元。

泉州市鯉城區牙博士口腔門診部未明碼標價案

2017年6月, 泉州市鯉城區牙博士口腔門診部違反《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2000年國家計委令第8號)關於“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佈服務專案、服務內容、等級或規格、服務價格等”的規定, 沒有明碼標價。 鯉城區發改局依法責令其立即改正, 並對其價格違法行為處以罰款。

廈門市思明區愛過海小吃店未明碼標價案

2017年7月, 廈門市思明區愛過海小吃店違反《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2000年國家計委令第8號)關於“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佈服務專案、服務內容、等級或規格、服務價格等”的規定,

銷售的豆花沒有明碼標價。 廈門市發改委依法責令其立即改正, 並對其價格違法行為處以罰款。

沃爾瑪(廈門)百貨有限公司實際結算價格高於標價案

2017年6月, 沃爾瑪(廈門)百貨有限公司所屬沃爾瑪加州城市廣場店, 銷售的“百威啤酒”價格調整未及時更新標價簽, 造成結帳價格高於標價簽標示價格, 違反《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2000年國家計委令第8號)關於“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物價簽對位、標示醒目。

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的規定。 廈門市發改委依法責令其立即改正, 並對其價格違法行為處以罰款。

廈門市俊得利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2017年6月, 廈門市俊得利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違反《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2000年國家計委令第8號)關於“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佈服務專案、服務內容、等級或規格、服務價格等”的規定, 在銷售汽車等商品時, 未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 同安區發改局依法責令其立即改正, 並對其價格違法行為處以罰款。

據介紹, 福建省物價局今年及早部署國慶中秋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 落實市場價格監管責任制,

制定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監管方案;重點監測糧油、肉、蛋、菜、魚及節日相關商品的價格動態, 關注交通運輸、商貿餐飲、旅遊觀光等服務領域價格情況;健全節日應急監管方案, 及時處置價格突發事件;組織督查巡查, 重點督查各級價格部門對“兩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方案、監管預案、應急機制等方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並對相關市場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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