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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別回娘家了,車費得1000多呢,我是為你好”

我和老公是打工時認識的, 他老家在山東, 我老家在四川, 當初我和他再一起時, 瞞著家裡人, 哪知道後來意外懷孕, 我媽不同意也沒辦法。

我們簡單辦了婚禮, 結婚後我才知道遠嫁真是很痛苦, 當初太任性了, 後悔也來不及了。

生完孩子根本沒時間回娘家, 每次我媽大電話就在那邊哭, 我只能把孩子的照片發給她。

去年過年時, 孩子還小, 自然回不去娘家, 我早就和老公商量了, 說國慶日回老家看看爸媽, 有1年多沒見了。

就在上午, 他卻說沒買到票, 讓我別回去了, 他就是嫌棄我來回車費貴, 還說我回家一趟要花不少錢, 讓我不要回家是為了少折騰。

氣得我和他大吵一架, 自從嫁到他們家, 我什麼朋友都沒有, 整天在家帶孩子, 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

他每個月就4000多的工資, 根本沒有剩下的, 我們結婚後一直住在婆婆的老房子裡, 她天天說我們吃她的喝她的, 去年, 小姑子結婚, 老公隨了一萬, 其實我們的生活費都是老公在花錢, 家裡所有花銷都是老公的。

這次我說什麼也要回家, 我決定了, 以後每月給我爸媽1000塊, 這孩子給婆婆帶, 我出去找個工作, 這樣的日子真是過夠了。

嫁人還是要睜大眼睛, 嫁得不好,

連帶父母都受氣。

現在孩子還小, 我也只能這樣過了, 等從娘家回來, 我準備去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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