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謀取非法經濟利益, 加入“善心匯”傳銷組織, 打著“扶貧救濟, 均富共生”的幌子, 以高額收益為誘餌, 積極推薦多人加入該傳銷組織,
經查, 犯罪嫌疑人祝某、王某、黃某、李某為了謀取經濟利益, 加入“善心匯”傳銷組織, 他們打著“扶貧救濟, 均富共生”的幌子, 以高額收益為誘餌, 積極推薦多人加入該傳銷組織, 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獲取提成的依據, 騙取大量財物。 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在傳銷組織活動中, 積極發展多人加入傳銷組織成為其下線會員, 對傳銷組織的建立、擴大起著關鍵作用, 其在傳銷內部組織傳銷的人員數量及所處的層級達到刑事責任追究的標準,
因該案社會影響大, 保亭縣檢察院在辦理該案過程中, 多次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 引導偵查取證。 辦案檢察官表示, 傳銷犯罪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檢察機關將對傳銷犯罪案件做到快捕快訴決不在環節上貽誤戰機, 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提醒廣大群眾提高防範意識, 不被“高額回報”誘惑, 自覺抵制和遠離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正義網 李軒甫 吉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