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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醫藥大學2018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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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醫藥大學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 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 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 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中醫藥人才。

二、招生規模

本校2018年碩士生招生規模數暫定778名(實際招生人數以當年國家下達的招生計畫為准),

含推薦免試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長學制轉段生。

三、培養方式

2018年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均為全日制培養。

四、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 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品德良好, 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錄取當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醫藥類專業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8年9月1日, 下同)或2年以上, 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且在醫藥相關行業工作滿2年, 已獲得大學英語四級通過證書或四級考試成績在425分(含425分)以上, 或獲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三級合格證書或筆試合格證書者。 複試時加試二門本科主幹課程。 翻譯專業、臨床醫學各專業不接受本類生源(即同等學力生源)報考和調劑。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報考專業資格要求:

(1)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57”)報考資格: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印發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培養方案的通知》[學位﹝2015﹞9號]文件規定,

採取專業學位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相接軌的培養, 接受符合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專業要求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專業為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報考。 完成相應的培養和培訓要求後, 可獲得上海市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醫師資格證書、碩士研究生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詳見上海中醫藥大學2018年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

(2)中藥學、藥學專業主要接受醫藥專業類畢業生報考,

也接受相關學科的專業(理、工、農相關專業)報考。

(3)中西醫結合基礎專業接收醫藥專業類畢業生報考, 也接受相關學科的專業(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報考。

2018年試點實施中西醫結合基礎專業改革項目:凡錄取為中西醫結合基礎專業的碩士研究生, 經考核優秀者, 享受博士生津貼待遇, 可申請免試攻讀博士學位, 給予公派海外訪學機會。

五、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流程、繳費及現場確認具體參見《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1.報名時間:

2017年10月10日—31日, 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補報, 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應屆畢業生考生網上預報名時間: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參考我校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網報截止前, 考生應及時查詢我校推免生錄取結果, 以免導師招生名額已滿, 影響考生報考)。 待考試結束, 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 我校公佈進入複試基本分數線後, 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我校各專業的生源缺額資訊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以高職高專、本科結業生(即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 應按本簡章的報考條件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資訊, 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 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 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4)考生提交報考資訊時,必須準確、詳細填寫本人通訊位址(省、市、縣、門牌號<信箱號>、郵編等)和聯繫電話,以便複試期間聯繫考生;屆時錄取通知書等一律按本人所填寫的該地址通過掛號信郵寄。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畫,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3.考生按照《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的要求: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我校考生在上海市報名參加考試的報考點為上海理工大學報考點(考點代碼3101),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報考點見各省市相關通知。

4.資格審核

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資訊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資訊和我校報考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于規定時間內向我校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提供報告者不准予考試。

六、初試

(一)列印准考證。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試科目和時間。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3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其他自命題科目:

①中藥綜合(611):300分,含中藥學、中藥藥劑學、有機化學。

②西藥綜合(610):300分,含藥理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

③中藥專業基礎綜合(350):300分,含中藥化學、中藥藥劑學、中藥鑒定學、中藥學。

④護理綜合(308):300分,含護理學基礎、內科護理學及外科護理學。

⑤翻譯碩士英語(211),100分

⑥英語翻譯基礎(357),150分

⑦漢語寫作與百科知識(448),150分

⑧中醫綜合(612)300分,含中醫基礎理論、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中醫內科學、針灸學。(考試大綱見研究生院主頁招生資訊)

⑨西醫綜合(613)300分,含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內科學、外科學。(考試大綱見研究生院主頁招生資訊)

(五)考試地點:按報名的省市招辦通知的報考點參加考試。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

中醫類(中醫診斷學、中藥學);西醫類(生理學、病理學);藥學類(分析化學、有機化學);護理(護理學基礎、成人護理學)。

(七)初試成績查詢

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考生可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頁查詢。

七、複試

(一)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畫等情況,自主確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分專業、分類別劃定複試分數線。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複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考生在複試前需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能按時提供者,不予複試。

(三)複試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複試,具體比例由我校根據生源和招生計畫情況確定。複試名單、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由我校自定。詳細複試辦法和程式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佈。全部複試工作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准)報考的考生,複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具體科目詳見本簡章第六條第六點。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複試、錄取。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六)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複試,根據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複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式按教育部相關政策確定並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我校自主確定並公佈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

教育部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作為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八)體檢:考生體檢在複試階段進行,體檢須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需在複試前提供《政審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四)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九、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畫、我校複試條例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定。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新生須本人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畢業生(含國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畢業)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新生報到後,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研究生不可保留學籍。

十、學費、獎助學金政策

(一)學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及《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滬價費〔2013〕15號)檔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我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畫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收費標準如下:

附注:

1、基礎學科包括:中醫基礎理論、中醫醫史文獻、方劑學、中醫診斷學、中西醫結合基礎、中醫臨床基礎、中醫倫理學。

2、一般學科包括: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骨傷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中醫五官科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結合臨床、中西醫結合康復學、中藥學、中醫外語、中醫工程、藥劑學、生藥學、藥理學。

(二)獎助學金

錄取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學後按相關規定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我校研究生獎助體系由研究生獎學金與研究生助學金兩部分構成。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學科獎學金、優秀畢業論文獎、企業獎學金、教育部台港澳僑研究生獎學金等;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助崗津貼、“三助”崗位津貼、國家助學貸款、少數民族助學金、大病重病突發性困難補助金等。

十一、合作辦學

我校與法國巴黎第五大學(巴黎笛卡爾大學)、加拿大UBC大學(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等世界名校均有聯合培養的合作辦學專案,考生入學後可按相關要求進行申報。詳情見研究生院網站具體通知。

十二、聯繫方式

考生可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網頁及時流覽招生資訊。

單位代碼:10268

聯繫部門:上海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蔡倫路1200號圖書館裙樓2樓202室

郵遞區號:201203;電話(傳真):021-51322530

網址:www.shutcm.com/shutcm/yjsy/

導師網網址:http://tutor.eol.cn/web/school/index?school_id=87

上海中醫藥大學

2017年9月21日

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4)考生提交報考資訊時,必須準確、詳細填寫本人通訊位址(省、市、縣、門牌號<信箱號>、郵編等)和聯繫電話,以便複試期間聯繫考生;屆時錄取通知書等一律按本人所填寫的該地址通過掛號信郵寄。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畫,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3.考生按照《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的要求: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我校考生在上海市報名參加考試的報考點為上海理工大學報考點(考點代碼3101),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報考點見各省市相關通知。

4.資格審核

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資訊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資訊和我校報考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于規定時間內向我校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提供報告者不准予考試。

六、初試

(一)列印准考證。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試科目和時間。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3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其他自命題科目:

①中藥綜合(611):300分,含中藥學、中藥藥劑學、有機化學。

②西藥綜合(610):300分,含藥理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

③中藥專業基礎綜合(350):300分,含中藥化學、中藥藥劑學、中藥鑒定學、中藥學。

④護理綜合(308):300分,含護理學基礎、內科護理學及外科護理學。

⑤翻譯碩士英語(211),100分

⑥英語翻譯基礎(357),150分

⑦漢語寫作與百科知識(448),150分

⑧中醫綜合(612)300分,含中醫基礎理論、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中醫內科學、針灸學。(考試大綱見研究生院主頁招生資訊)

⑨西醫綜合(613)300分,含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內科學、外科學。(考試大綱見研究生院主頁招生資訊)

(五)考試地點:按報名的省市招辦通知的報考點參加考試。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

中醫類(中醫診斷學、中藥學);西醫類(生理學、病理學);藥學類(分析化學、有機化學);護理(護理學基礎、成人護理學)。

(七)初試成績查詢

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考生可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頁查詢。

七、複試

(一)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畫等情況,自主確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分專業、分類別劃定複試分數線。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複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考生在複試前需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能按時提供者,不予複試。

(三)複試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複試,具體比例由我校根據生源和招生計畫情況確定。複試名單、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由我校自定。詳細複試辦法和程式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佈。全部複試工作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准)報考的考生,複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具體科目詳見本簡章第六條第六點。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複試、錄取。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六)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複試,根據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複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式按教育部相關政策確定並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我校自主確定並公佈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

教育部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作為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八)體檢:考生體檢在複試階段進行,體檢須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需在複試前提供《政審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四)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九、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畫、我校複試條例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定。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新生須本人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畢業生(含國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畢業)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新生報到後,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研究生不可保留學籍。

十、學費、獎助學金政策

(一)學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及《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滬價費〔2013〕15號)檔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我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畫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收費標準如下:

附注:

1、基礎學科包括:中醫基礎理論、中醫醫史文獻、方劑學、中醫診斷學、中西醫結合基礎、中醫臨床基礎、中醫倫理學。

2、一般學科包括: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骨傷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中醫五官科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結合臨床、中西醫結合康復學、中藥學、中醫外語、中醫工程、藥劑學、生藥學、藥理學。

(二)獎助學金

錄取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學後按相關規定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我校研究生獎助體系由研究生獎學金與研究生助學金兩部分構成。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學科獎學金、優秀畢業論文獎、企業獎學金、教育部台港澳僑研究生獎學金等;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助崗津貼、“三助”崗位津貼、國家助學貸款、少數民族助學金、大病重病突發性困難補助金等。

十一、合作辦學

我校與法國巴黎第五大學(巴黎笛卡爾大學)、加拿大UBC大學(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等世界名校均有聯合培養的合作辦學專案,考生入學後可按相關要求進行申報。詳情見研究生院網站具體通知。

十二、聯繫方式

考生可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網頁及時流覽招生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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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醫藥大學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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