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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說生活。
今天的話題是:困境中, 如何讓自己不餓死?
有一則很悲傷的消息:
臺灣43歲女子, 與母親妹妹住在一起, 生活困苦, 妹妹負責生活打理。 母親去世後, 妹妹提出分家, 該女子在自己家中3個月, 中間欲偷超市食物被發現, 最後餓死家中。
火龍果分析, 女子中間偷食物, 有求生欲望, 應該不是自殺。
女子很有可能是, 分家後, 不知所措, 不知生活來源, 活活餓死。
火龍果認為:這個世界, 想活下來太簡單, 該女子太出人意料了, 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 如果在同樣的困境下,
政府求助, 最低生活保障
員警求助, 任何困難都可以打110, 員警叔叔也會給你一口飯吃的
拾荒, 需要降下身段, 撿垃圾, 菜市場丟棄的菜葉, 也可以吃。
如果你是43歲的女人, 沒有社會關係, 沒有專業技能, 你有沒有養活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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