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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水情緣,情可斷,欲難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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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過後, 不允許再婚, 那麼這個世界上是不是多了一份珍惜,

或者說少了一份傷害?

我和老婆結婚的時候, 她只有20歲, 而我那年30歲了, 當時家裡不怎麼看好我們的婚姻, 很大程度上覺得她並不能夠持家, 而且玩心還沒散。

事實說明, 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我們結婚有五年的時間了, 一直都沒要上孩子, 去了醫院好多次, 夫妻兩個人的身體都沒問題, 就是查不出來什麼原因, 最官方的解釋就是心裡壓力過大。

我們是2015年南下深圳工作, 或許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 我們的婚姻慢慢走向了離婚的邊緣。 女孩子天生愛美這沒錯, 但對於一個已婚的女人來說, 隨便接受其他男人的施捨, 這是不是有點不好?

最為可恨的是, 因為她的貪戀, 差點釀成大禍。

-02-

她是公司的財會, 每天都是幾十萬的進賬, 老婆的一個合作夥伴為了在發票上做手腳, 私底下賄賂她, 送了一些奢侈品, 而且還塞了2000塊錢的紅包, 這些事都是後來我才知道的。

這件事越陷越深, 別人對她的要求越來越過分, 如果不答應的話就舉報給老婆的老總, 要知道弄不好這可要蹲監獄的,

到最後老婆被人套路了, 為了各自的利益, 她陪了那個合作商的老總, 整整三天沒回家。

最後實在瞞不下去了, 這件事就和我坦白了, 當時我並沒有責怪, 而是想辦法填補公司的窟窿, 花了整整6萬塊錢, 這件事才擺平。

-03-

從這以後, 我們之間變得非常客氣,

那種無以言表的陌生感, 慢慢拉遠了我們之間的距離, 就連回家在電梯裡面遇到都顯得特別尷尬, 這哪裡像一對夫妻?

這兩年, 我們一直分分合合, 各自互不干涉對方的私生活, 在家裡充其量就是互相滿足對方, 根本就沒有感情可言。

我提過無數次離婚, 但她都不同意, 說是要50萬的分手費, 畢竟青春都耗費在我的身上, 目前我正在籌錢, 徹底和這個女人拜拜。

如果換作是你, 你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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