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剩男剩女越來越多了, 很多人到了三十多歲還不結婚。 甚至一些女性初婚年齡也是越來越晚了, 心思簡單的像小孩子, 還整天想著喊著要過兒童節。 在父母眼裡, 剩男剩女已經變成了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 然而, 這事如果放到古代, 剩男剩女比瀕臨物種還少, 單身狗是可能要受到懲罰的, 知道不?

在古代, 由於醫療水準的低下, 人均壽命也比較短, 而人口繁盛也就意味著徭役、兵役和稅收有著充足的保障。 因此人口的多寡是影響一個國家實力的重要因素。 因為這樣, 歷朝歷代的官府都是想盡各種辦法解決剩男剩女問題。
方法一:法律強制規定結婚年齡
與現代社會不同, 法律強制規定結婚年齡是到了某個年紀必須要結婚。 而不是現在法律規定的只有到了多大年紀才可以結婚。
與此同時, 在古代80歲老頭娶20歲小姑娘的這種老牛吃嫩草事情是比較少的。

方法二:官媒拉郎配
所謂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六禮俱備, 明媒正娶。 女子到了法定年齡還沒結婚的, 官府就要強行給他分配個老公(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 使長吏配之)。 現在想想這規定, 單身狗們還有點小激動呢!這種規定後來慢慢變成男女婚配必須要有媒人做媒, 不然就與禮不合。
方法三:限制納妾

古代達官貴人或有錢有勢之人是可以納妾的。 但是, 為避免造成嚴重的剩男現象, 對納妾數量做出了嚴格規定。 比如規定郡王及一品官只能納妾十人等等, 不可以無限制納妾。 蒙元更是規定庶民不得納妾。 想想現在, 雖然規定一夫一妻制, 但是一夫多情人的現象越來越多,